古羅斯主要是東斯拉夫人的國家,創建於九世紀中葉。古羅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過程比較漫長。十世紀時,王公貴族開始占據田莊和城堡,封建關系開始產生。988年,基督教成為基輔國教,更鞏固了這種關系。到十壹、十二世紀,編年史上經常提到王公貴族田莊,可見王公貴族占有世襲領地已成普遍現象。此外,教堂得到王公貴族的捐贈,獲得大量土地,也成為封建大土地所有者。隨著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階級關系開始發生巨大變化,除大小貴族外,九至十世紀基輔羅斯的主要農業居民是斯美爾德。他們大部分是自由的小生產者,但他們從屬於王公,得向王公交納貢物,所以他們只是半自由人,有些貧困化的斯美爾德則成為貴族依附農民。羅斯的依附農民還有多種類型,有的完全陷於依附地位,生活沒有保障。封建主可以買賣,這就是農村的貧民(西羅德),有的因欠債而陷於依附狀態,自己沒有土地,按照契約規定給人家勞動以抵償債務,這是“債農”。此外還有耕種貴族土地,壹無所有的契約農等。實際上這種階級關系的變化,主要是靠封建主不斷損害小農利益才實現的。到十二世紀,古羅斯的封建土地制度基本確立。1054年雅羅斯拉夫死後不久,基輔羅斯就開始瓦解。十三世紀蒙古興起後,向西發動進攻。從1235年至1240年底消滅了羅斯各公國。並於1243年建立欽察汗國(金帳汗國)統治羅斯各地,羅斯從此遭受外族統治達二百多年。十三世紀末十四世紀初莫斯科開始登上政治舞臺,並借助蒙古的力量逐漸發展起來。蒙古為了統治羅斯,采用分封弗拉基米爾全羅斯大公的方法,拉攏分化羅斯諸王公。莫斯科有伊凡壹世(1325-1340年)時,采取竭力討好蒙古王公並借其支持消滅競爭對手的辦法。於1328年獲得全羅斯大公稱號,伊凡壹世奠定了莫斯科強盛的基礎。伊凡三世統壹了俄羅斯大部分領土。中央集權國家基本形成。伊凡四世時(1533-1584年)俄國開始了君主專制,伊凡成年前權力落到貴族手裏,貴族會議限制了大公的部分權力。1547年伊凡加冕稱沙皇,並利用人民起義之機推翻大貴族統治掌握大權。1549年開始推行政治、經濟、司法、軍事改革以強化皇權。1550年他頒布新法典,以法律形式鞏固了已取得的國家中央集權化的成果。軍事改革伊凡四世改革的中心環節,1556年的兵役法改革,使封建家兵轉變為替沙皇服役的軍隊,這加強了他的軍隊力量,為後來的大規模侵略擴張創造了條件。五十年代中期改革主要是對中央國家機關的改組,增設了壹些分掌各部門事務的中央機關。由大貴族任首腦,小貴族處理日常事務。1555年,全國普設地方司法機關,從而削弱了地方官的權力,這次改革,加強了沙皇的中央政權,確立了俄羅斯的封建專制制度,使分裂的王公貴族勢力受到打擊。
發展的特點:通過多為國王的努力,不斷發對對外戰爭,擴張領土,逐漸將權利集中,逐漸完成封建化。
上一篇:從《少年變形記》中,我們可以看到中國元素動畫的哪些變化?下一篇:欽州平陸運河作文怎麽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