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直銷渠道
直銷渠道又稱直銷系統,是指保險公司利用有償業務人員直接向保險消費者提供各險種的銷售和服務。
在保險市場不完善的時期,大多數保險公司采用直銷系統進行保險營銷。然而,隨著保險市場的發展,保險公司依靠自己的業務人員和分支機構進行保險營銷是遠遠不夠的,也是不經濟的。壹家保險公司的資金實力再強,也不可能建立壹支能夠容納整個保險市場的營銷團隊。即使有可能,龐大的工資和業務費用也必然會增加保險運營的成本。因此,在現代保險市場中,保險公司不僅依靠自己的業務人員進行直接營銷,還廣泛利用保險中介機構進行間接營銷。
(二)間接營銷渠道
間接營銷渠道又稱中介體系,是指保險公司通過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等中介機構銷售保險產品的方法。保險中介機構不能真正代替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只是參與、代理、推廣或提供專門的技術服務等保險活動,從而為實現保險商品銷售做出貢獻。
1.保險代理人和保險代理制度。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托,向保險人收取代理費用,並在保險人授權的範圍內,代表保險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保險代理制度是代表保險公司招攬和經營保險業務的制度。
在我國,保險代理人按照保險代理人的性質分為單位代理人和個人代理人,再按照行業性質分為專業代理人和兼職代理人,從而形成專業代理人、兼職代理人和個人代理人。專業代理人是專門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代理機構,其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兼職代理人是指受保險人委托,在從事自身業務的同時,指定專人為保險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個人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托,向保險人收取代理費用,並在保險人授權的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個人。
2.保險經紀人和保險經紀人制度。保險經紀人是基於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並依法收取傭金的單位。保險經紀制度是指保險人依靠保險經紀人贏得保險業務、推銷保單的壹種營銷方式。
保險經紀人按險種可分為壽險經紀人、非壽險經紀人和再保險經紀人。壽險經紀人是指在壽險市場上代表保險客戶選擇保險人,代為辦理投保手續,並從保險人處收取傭金的中介人。非壽險經紀主要向保險人介紹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等非壽險業務。他們在人壽保險市場上比經紀人更活躍。例如,在海上保險中,保險經紀人起著非常突出的作用。他們深諳航行風險和保險知識,能夠為保險人尋求最好的保險保障。再保險經紀人是指專門從事再保險業務的特殊保險經紀人。再保險經紀人不僅介紹再保險業務和提供保險信息,而且在再保險合同有效期內繼續為再保險公司服務。因為再保險業務是國際性的,實際上每個國家的很多再保險業務都是由再保險經紀人來推動的,所以充分利用再保險經紀人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