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國傳統信托財產來源來看,主要分為單壹資金信托和集合資金信托。單壹資金信托的委托人通常是機構,風險較大,申請貸款比例較高;集合資金信托的客戶多為自然人,信托公司起主導作用。具體區別如下:
信托財產來源上,從2015到2021,延續了“壹降兩升”的趨勢,即單壹資金信托規模和占比大幅下降,集合資金信托規模和占比穩步上升,而托管財產信托規模和占比大幅上升。到2021期末,信任來源結構發生了實質性變化。截至2021期末,單只資金信托占比較2015下降35%至22%;與2015相比,集合資金信托占比上升19%至52%,成為信托資產最高來源。與2015相比,托管財產信托占比增加17%,占比27%。
單基金信托產品先漲後跌。
2015-2021期間,受政策壓力下降影響,全國單基金信托資產規模呈現先升後降的趨勢。截至2021年末,單只資金信托規模降至4.42萬億元,較上年末減少1.72萬億元,降幅28.00%。
集合資金信托產品保持增長趨勢。
集合資金信托規模近三年壹直保持增長趨勢。2021年末,集合資金信托規模增至10.59萬億元,比上年末增長4.13%;占比提升至51.53%,比上年末提升1.89個百分點。相比2017年9.91萬億的規模和37.74%的占比,集合資金信托規模四年間增長了6.91%,占比增長了13.79個百分點。2019年以來,規模和占比均為三大信托來源第壹,調整以來成為第壹。2022年壹季度集合信托產品發行規模為3591.27億元,較2026年壹季度5438+0下降49.36%。。
管理財產信托產品的波動
2015-2021期間,全國托管財產信托資產規模有所波動。2021年末,托管財產信托規模增至5.54萬億,比上年末增加1.36萬億,增幅32.53%。
——更多對該行業的研究分析,請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信托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