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的幸福觀,壹言以蔽之,曰:自然無為、返樸歸真。老子主張致虛守靜,為而不爭,無為是首要的。人們保持自然天性並且充分自由地發展,這個時候就是最幸福的了。總之,道家認為,萬物的本然狀態是最好的狀態,能順其自然之性就能得到最大的幸福。
傳統文化的儒道釋三家,從不同的層面給當代人壹種終極關懷的幸福觀:儒家要求人們積極“立言、立德、立功”,實現人生的三不朽;道家要求人們平等、坦然地看待壹切,不為功名利祿所束縛,回歸本真的世界和自由的狀態,達到與天地萬物“逍遙遊”的境界;佛家則為人們建立了壹個清靜的彼岸世界,可以把人們從物欲紛爭中徹底解脫出來,實現人生的超凡脫俗。
幸福和物質條件的改善有關,但物質條件的改善並不必然帶來幸福。幸福不能靠縱向比較獲得,幸福感更多的是和妳的鄰居橫向比較後的壹種心理感受。在壹個開放的社會,讓老百姓“憶苦思甜”功效失靈,也不能象如今的朝鮮和曾經的中國“閉關鎖國”年代那樣告訴國民“天下還有三分之二的受苦人吃不飽穿不暖”來增進自己的幸福感。
毫無疑問,物質是幸福的基礎。正如著名的馬斯洛需求層次論,人最基本的需求是“吃穿用度等生理需求”,而這壹需求的滿足必須仰仗物質財富。但顯然,幸福並非僅僅只用金錢來丈量。著名的“伊斯特林悖論”解釋了這壹現象,即:通常在壹個國家內,富人報告的平均幸福和快樂水平高於窮人,但如果進行跨國比較,窮國國民的幸福感與富國差別沒有那麽大,古巴人和美國人的幸福感就很接近。
幸福是壹種效用,是壹種主觀評價。經濟發展能夠提升人們對幸福的感覺,這種
感覺來自於充足的食品、清潔的用水、便利的交通和通信、多彩的生活、對閑暇的
享受等等。總而言之,發展比不發展讓人們的幸福感要強壹些。
幸福是壹種效用,是壹種主觀評價。幸福感是由人們所具備的客觀條件以及人們的需求價值等因素***同作用而產生的個體對自身存在與發展狀況的壹種積極的心理體驗,是滿意感、快樂感和價值感的有機統壹。經濟發展能夠提升人們對幸福的感覺,這種感覺來自於充足的食品、清潔的用水、便利的交通和通信、多彩的生活、對閑暇的享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