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子也是老北京的傳統交通工具之壹。兩人擡“二人轎子”,四人擡“四人轎子”;載八人以上的稱為大車,如“八載大車”等。在封建社會的等級制度下,轎子和其他東西壹樣,對其使用也有嚴格的等級規定,違者必究。這在歷代史書中都有明確而嚴格的記載。《明史》載:“弘治七年,文武百官之治,四人要坐轎子。第五宮掌管,內外守護,守護大眾,叔伯,諸侯等。,不分年齡,不準坐轎子,非法坐轎子,善用八人者,皆聞。”隆慶第二年,應城人孫文東被控非法坐轎子,立即被停薪。《清史稿》也記載:“漢官三品以上,內廷用銀,蓋以皂。北京有四個老公,北京有八個人。四級以下,兩個公務員,兩個老公,上面是錫做的。有八名省長、省長和省長。壹共四個人,下面是書記,上面是教員,還有余天。以各種姿勢騎馬.....subaltern車,黑油,沖水,平頂,肥皂簾。有車系統的車。禁止使用雲頭。”官員需要循規蹈矩,百姓有錢也不能逾越制度。當今社會也有限制騎行的,但他們只管官不管民。
轎子,就種類而言,有官轎、民轎、喜轎、魂轎之分。在使用上,走平路和山路是有區別的;材料方面,有木、竹、藤等;方式上,人擡,獸擡,如駱駝擡的“駱駝轎子”,元朝皇帝也坐“大象轎子”。“騾擡轎子”是“騾轎”的訛音,是清末民初流行的交通工具。轎子由兩頭騾子來回馱著。車桿固定在騾鞍上。轎夫們跟著喊著。車上有人,大車能坐3-4個人。轎子外面夏天蓋蘆葦席或紗幔,冬天蓋棉被。騾子馱的轎子多用於山區或鄉間崎嶇的道路上。
根本沒有擡死人這回事。相反,用八輛大車擡新娘往往是壹場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