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部署,進壹步加強農貿市場疫情防控工作,推動疫情防控向常態化轉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是落實開辦單位的管理責任。各農貿市場開辦單位是疫情防控第壹責任人。要切實擔負起防控主體責任,堅定不移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統籌常態化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完善相關機制,不斷鞏固疫情防控成效。
二是加強人員健康監控和準入管理。科學規劃人流和進場路線,在入口處設置溫度監測點,不具備室內測溫條件的要建設測溫通道,避免在陽光直射、風速大的地方使用。引導公眾科學佩戴口罩,嚴格落實“測溫+衛生碼驗證”措施,規範手持體溫計操作,千方百計,切忌將測溫工作流於形式。對監測中發現體溫異常者,立即采取臨時隔離措施,並安排其到醫療機構進行調查診斷。對工作人員進行每日測溫登記,不戴口罩者不得上崗。
第三,合理控制人流。結合經營區域、經營條件、環境等因素選擇合適的測溫儀器,在人流量大、人流密集的市場推廣使用自動化、智能化溫度監測篩查設備,科學、有序、高效開展溫度監測,提高通行效率,減少人群滯留聚集。根據人流情況,采取錯峰、限時、限人的管控機制,合理控制入場人數,及時疏導場內人群,嚴格執行“人間距不得小於1米”的規定,避免人群擁擠。
第四,加強消毒清潔。保持環境整潔,每天定時消毒,根據人流量適當增加消毒次數。加強空氣流通,首選自然通風,盡可能打開門窗通風。對於門口、停車場、休息區、櫃臺、收銀臺等區域,以及購物籃、購物車、臨時儲物櫃等高頻接觸物體的表面,應適當增加消毒頻率。清潔和消毒廁所、垃圾桶等。定期,並定期更換工作服。
五、規範市場經營行為。市場經營者應當持證經營,明碼標價,實行索證索票制度,依法規範經營。嚴禁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交易;嚴禁宰殺活禽;嚴禁哄擡價格,囤積居奇,謀取暴利。
第六,加強應急保障。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加強值班值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出現異常情況,第壹時間報告,第壹時間按規範處理。加強防疫物資儲備,配備足夠的口罩、手套、消毒液、酒精、洗手液、體溫計等防護用品。
泰安市委疫情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