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手串不同於手串,手串壹般是壹個整體結構,手串可以組合成壹串小塊戴在手上。
3、用金、銀、玉等制成。,套在手腕上的戒指飾物。明顧頡園《客言女飾》:“飾於臂上,手鐲上。手鐲,山雞。”李周鼓人”用金手鐲綁鼓,看起來像鐘昀呈。今仍用於此,即古之所謂鈸,亦稱臂簪、臂環、剝、剝,跳脫者也。”
4.中文名:翡翠、祖母綠、瑪瑙、碧璽、冰蠟。水手鐲有翡翠、硬玉、瑪瑙、碧璽、冰糯米等。它們看起來像水壹樣清澈,所以被稱為水手鐲。手鐲是戴在手腕上的環形飾物。
5.在舊器時代晚期,人類佩戴裝飾品的事實已經被許多中外出土實物所證實。在威倫道夫的維納斯雕刻的裸女中,有手鐲和其他裝飾雕刻在小手腕上,與她們豐滿的乳房和臀部不成比例。在伊圖裏茲出土的骨雕中,也刻有類似手鐲的飾品。
6.在烏克蘭邁金出土的物品中,有用猛獁象象牙雕刻的帶有裝飾圖案的精美手鐲。在裏維埃拉海岸的格裏馬迪出土的物品中,除了魚棘制成的手鐲外,還有貝殼、牡蠣殼、動物牙齒等制成的手鐲。
7.考古學家在大約6000年前的半坡遺址和山東曲阜的新石器時代遺址發現了陶器戒指和石手鐲等手鐲,這些手鐲在古代用於裝飾手腕。從出土的手鐲來看,有動物的骨頭、牙齒、石頭、陶器等。手鐲的形狀為管狀和圓形,也有兩個半圓的圓環被分割成兩部分。
8.新石器時代的手串具有壹定的裝飾效果,不僅表面光滑,手串表面還刻有壹些簡單的圖案。
9.從商周到戰國,手鐲的材質多為玉石。無論是手鐲造型還是翡翠顏色,都特別豐富。這個時期除了玉器,還出現了金屬手鐲。
10西漢以後,佩戴臂章之風盛行,臂章的樣式很多,有的可以自由伸縮。這個臂章可以根據手臂的粗細來調節臂章的大小。宋代詩人沈括在《孟茜碧潭》中寫道:金陵人登六朝墓,得玉臂,獻英靈。還有壹種叫脫扣的臂環,如彈簧狀,盤成壹圈,三圈到十幾圈不等。兩端用金銀線編織,調節松緊。這種可拆卸的臂環可以戴在手臂和手腕上。
11.從隋唐到宋代,婦女用手鐲裝飾手臂是非常普遍的,這被稱為必要的臂章。初唐時期,畫家顏的《行圖》和的《簪花仕女圖》就清晰地描繪了戴袖章的婦女形象。這不僅限於宮廷貴族,老百姓也很熱衷。據史書記載,崔廣元帶兵討伐段漳漳,士兵四處劫掠。看到女人就砍下胳膊,拿走臂章。可見當時戴臂章的女性不在少數。
12,唐宋以後,手鐲的材料和制作工藝已經高度發展,包括金銀手鐲、玉鐲、寶鐲等等。形狀有環狀、串珠狀、扭曲狀、辮狀、竹節狀等。明清乃至民國時期,黃金鑲嵌寶石的手鐲盛行。珠寶的設計和造型以及技術的生產都有了很大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