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養老
中國是崇信儒家文化的國家,長期以來形成了“家庭養老”的傳統模式,養兒防老、家長的主導地位、幾代同堂等傳統觀念根深蒂固。選擇家庭養老的人們,他們生活在家庭中,感到“熟悉”和“自由”,經濟上也比較劃算,從社會的角度考慮,家庭養老的社會硬件設施成本幾乎為零。
但家庭養老在新形勢下的脆弱性顯示出其歷史的局限性。現代社會的人際競爭加劇,生活節奏加快,工作負擔加重,致使家庭養老的人力成本劇增,壹般家庭難以承受,贍養者疲憊不堪;加上“421型”家庭的增多、空巢家庭等等問題的出現,家庭養老這壹傳統養老方式必將隨家庭結構的變化而逐步向社會養老過渡。
2、社區居家養老
社區居家養老的基本做法是:在城市各個社區建立養老護理服務中心,老人仍然居住在自己的家裏,享受服務中心提供的營養和醫療護理以及心理咨詢,並由服務中心派出經過訓練的養老護理員按約定定時到老人家中為老人提供做飯、清掃、整理房間等家務服務和陪護老人、傾聽老人訴說的親情服務。所以,有人說:社區居家養老是壹個無圍墻的養老院。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相對於機構養老,更為適應我國老年人的生活習慣和心理特征、滿足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有助於他們安度晚年,也更為符合中國實際,符合大城市中心城區發展的社區為老服務的新路子。
3、機構養老
機構養老是指由專門的養老機構(包括福利院、養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臨終關懷醫院等等)將老人集中起來,進行全方位的照顧。正規的養老機構,其日常管理均要嚴格。機構養老是我國重要的養老模式之壹,但不能滿足眾多其他需求的老年人群需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