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經營主體分為小農戶、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
與傳統的農業經營主體小農戶而言,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經營主體在規模上、現代化水平等方面有著較大的優勢,因些,又把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經營主體稱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近年來,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組織優勢凸顯,服務能力持續增強,發展活力加速釋放。全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超過220萬家,組建農民合作社聯合社1.4萬家,輻射帶動近壹半農戶;納入全國家庭農場名錄系統的家庭農場達到390萬家。
完善基礎制度,提升規範運營水平
1、建立農民合作社規範管理長效機制。完善章程制度,加強對農民合作社發起成立階段的輔導,指導農民合作社參照示範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點的章程。健全組織機構,指導農民合作社依法建立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並認真履行職責。
規範利益分配,指導農民合作社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強化同成員的利益聯結。加強登記管理,引導農民合作社按照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按時完成年報公示、信息變更登記,推動建立暢通便利的市場退出機制。
加強農業農村領域非法集資的風險排查、監測預警和宣傳教育,防範以農民合作社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2、健全農民合作社財務和會計制度。指導農民合作社執行合作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健全內控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遴選推介壹批與合作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配套銜接、使用便捷、服務便利的財務管理軟件。鼓勵農民合作社按照規定委托代理記賬。
3、建立家庭農場“壹碼通”管理服務機制。依托全國家庭農場名錄系統實行家庭農場名錄管理制度,開展家庭農場統壹賦碼工作,確立家庭農場唯壹標識數字碼和二維碼,疊加家庭農場生產經營、產品品牌、商譽信用等信息,實現家庭農場管理服務數字化。
在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向消費者、上下遊企業、金融保險機構等推送家庭農場二維碼,為家庭農場產品銷售、品牌推廣、貸款保險等提供便利服務。
4、建立家庭農場規範運營制度。組織開發家庭農場“隨手記”記賬軟件,免費提供給家庭農場使用,實現家庭農場生產經營數字化、財務收支規範化、銷量庫存即時化。
5、建立健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指導服務體系。通過政府引導和市場主導相結合,構建由“輔導員+服務中心”組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指導服務體系,區別不同地區、發展階段和產業基礎,強化分類指導,增強指導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