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新政策:
1,加快土地確權。
土地確權登記意義深遠,確權後將有利於土地流轉。明晰集體土地產權,加快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頒證,任務緊迫而艱巨。推進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是維護農民和土地流轉者權益、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現實需要。
通過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可以有效解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爭議,化解農村社會矛盾,依法確認農民土地權利,強化農民特別是全社會的土地產權意識,有助於在城鎮化、工業化、農業現代化進程中有效維護農民權益。
2.規範土地流轉。
但是,目前土地流轉存在農民自行流轉、鄉鎮審批備案少、口頭約定多、書面合同少等諸多問題。迫切需要盡快制定土地流轉政策,規範土地流轉程序。
地方政府要逐步收緊土地流轉管理,規範流轉程序,完善合同管理,規範流轉合同,流轉期限不得超過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期剩余年限。土地流轉糾紛壹旦發生,很難處理,缺乏法律保護。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數據,近年來,各省市因土地出讓引發的糾紛呈逐年上升趨勢。
3.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中央經濟工作的主要任務,首先是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這意味著要嚴守耕地紅線,仍必須堅守654.38+0.8億畝耕地紅線,而現有耕地面積必須保持基本穩定。
在擴大耕地流轉、建設新型現代農業的新形勢下,國土資源部將繼續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同時探索新形勢下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政策創新,加大基本農田保護力度,堅持數量和質量並重,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4.搭建土地交易平臺。
隨著土地流轉制度的出臺,各地農地流轉試點加快,直接推動了農村產權交易所的建立,搭建了農地入市平臺,建立了縣、鄉、村三級土地流轉管理服務機構,發展了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建設了縣、村兩級寬帶網絡信息平臺,及時準確地公開了土地流轉信息,加強了采集, 整理、歸檔和保管流轉信息,及時為農民提供土地流轉政策咨詢和土地登記。
5.土地承包權抵押貸款。
2014號文件已經開始鼓勵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土地流轉將是盤活農村資源的契機。壹旦土地可以以標準化的方式轉讓,抵押貸款將成為可能,土地將增值。同時,農地可以在生產生活中創造更加寬松的經營渠道,激發壹批大承包商的積極性。
農村耕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解決了大農戶因資金短缺無法滿足規模化種植需求的問題,有效解決了大農戶發展資金“瓶頸”問題,促進了農業產業集約化經營。
而且有助於農業金融機構探索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的創新,加快建立農村現代金融體系,促進農村體制機制創新,完善農村農地流轉市場和健全農業風險保障機制建設,不斷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化程度。
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政策,引導和規範建設用地入市,完善宅基地管理,加快征地制度改革。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保持長期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的前提下,賦予農民占有、使用、收益、轉讓和抵押權利,保障承包經營權。
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民承包權,放開土地經營權,允許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給金融機構融資。
2014兩會期間,農業財富創造者期望土地流轉有利於更高效、更經濟地利用土地資源。土地流轉將推動傳統小農經濟向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的現代農業轉變。在這個過程中,種植、養殖及其上遊種業、飼料等行業的規模將會有很大的提升,整個行業的市場規模和大企業的市場占有率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