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關系壹般分為兩種基本關系,即縱向關系和橫向關系。縱向關系也叫代際關系,即父母與子女、公婆與兒媳、祖孫兩代以上的關系。所謂橫向關系,就是同代人之間的關系,也就是夫妻、嫂子等對等關系。中國農村的家庭關系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變化。這些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男尊女卑”的傳統觀念已經轉變為“男女平等”的觀念
?在不同的社會結構和家庭結構中,家庭成員的地位有明顯的差異。在男權社會中,“男尊女卑”的現象普遍存在。男性是社會和家庭的中心,“男尊女卑”的觀念壓抑了女性的發展。比如“三從四德”就是對女性的壹套規範約束。
?正如陳東垣所總結的:“讓女人沒有職業,沒有知識,沒有意誌,沒有個性。做男人的奴隸,做壹個人專屬的玩物,為了取悅和魅惑男人而毀滅自己,原來是男尊女卑的結果;當然壹直認為,這已經成為壹切行動的原因。是不是女人的生活標準只是順從賢惠,僅此而已?儀器。”
?新中國成立後,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社會結構發生變化。與此同時,中國的婦女已經徹底解放了。她們在新社會被視為半邊天,在經濟、政治、法律、家庭等方面享有越來越多與男性平等的地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壹屆全體會議明確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當廢除束縛婦女的封建制度。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和社會生活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男女平等的觀念深入人心。
夫妻關系成為家庭的中心。
在傳統的男權社會中,父子關系是家庭的核心。男人被稱為社會的棟梁,在社會各方面都占據主導地位。在封建制度的觀念下,其他的親屬關系包括:夫妻關系是父子關系的軸心。
?但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傳統的家長制被廢除了。家庭關系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夫妻關系在當前農村家庭中的重要性日益顯著。夫妻關系成為家庭關系的主軸,在整個家庭關系中起主導作用。
代際關系趨於平等。
宗法制度在傳統農村社會根深蒂固。尤其是農村婚姻,更強調家庭責任和適合,與個人感情無關。所以,在壹切重大的婚姻大事上,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男女締結婚姻關系最重要的方式。
?新中國成立後,在“男女平等”觀念的影響下,代際關系逐漸平等。父母開始在重大婚姻問題上聽取年輕人的意見。男女自由戀愛已經成為主導時尚。婚姻不再是家庭義務,而是個人選擇。
在農村家庭關系逐步現代化的過程中,仍然存在壹些傳統家庭關系模式的殘余。這就要求我們從觀念、政策等方面引導和促進農村家庭關系的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