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古典經濟學的“供給創造需求”理論,只要有合適的供給,就會有相應的需求。從保險發展的矛盾系統分析,供給是影響發展的內因,處於矛盾的主導方面。這充分說明供給的適宜性對保險的發展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目前,供給不當是制約財產保險發展的主要因素。
供給不合適的根本原因是保險公司的體制機制落後。首先是體制障礙。保險公司特別是國有保險公司產權不清,法人治理結構不合理,責權利等激勵約束機制缺位,導致非理性和機會主義動機嚴重。二是管理機制存在問題,導致管理粗放,內控執行不嚴;分支機構短期行為強,可持續發展意識弱。
供給不適當的直觀表現是有效供給不足,不能滿足市場的多樣化需求。壹是險種單壹,缺乏吸引力和競爭力。企業財產險、運費險等多個險種的條款和費率老化,遠遠落後於社會發展的步伐,難以滿足社會經濟日益豐富的保險需求。這些年來,各家公司雖然推出了不少產品,但在產品開發上並沒有邁出實質性的步伐,真正能滿足市場需求的產品並不多。公司將大部分資源配置在車險的競爭上,使得責任險、信用險、保證險、工程險發展緩慢。各個公司的產品明顯同質化,條款相似,結構相似,沒有特色,沒有吸引力。二是風險管理技術落後。大多數公司固守傳統的風險承保理念,缺乏對高風險、高技術業務管理的研究,在風險管理技術上沒有大的突破,經常面臨想承保又不敢承保的尷尬局面,使得部分投保人的特殊保險需求無法得到滿足。三是銷售渠道單壹,中介市場不完善,中介機構運作不規範,中介服務缺乏個性和特色,打斷了保險供給市場與保險需求市場的有效聯系,不能有效解決保險市場供需“瓶頸”矛盾。四是保險服務水平有待提高。促進財產保險持續快速發展的關鍵在於增強供給的適宜性。首先,要加快保險公司股份制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切實轉換經營機制,使保險公司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市場主體。其次,積極培育市場主體,完善市場體系。鼓勵償付能力充足、管控能力充足、法律合規記錄良好的保險公司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支持發展窗口服務功能強、管理規範的兼職機構;通過優勝劣汰,規範有序發展專業保險中介機構。三是優化保險結構,積極開拓新產品市場,為財產保險尋找新的業務增長點。各保險公司要從組織架構入手,加大對非車險業務的投入,尤其是對教育、旅遊、房地產等相關熱點市場業務的投入。制定科學的考核標準,將利潤與保費規模、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財務指標與非財務指標相結合,通過完善激勵措施優化業務結構;加強產品創新,提高風險管理的技術水平,針對不同客戶群體開發個性化產品,滿足多層次保險需求,真正形成有效的市場供給,激發潛在的市場需求;不斷創新服務方式,豐富服務內涵,將服務滲透到保險消費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