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婚姻:結婚後,新郎將在嶽父家工作和服務。過了壹定時間,就相當於付出了女孩的代價,才把老婆接回家。這是在買賣婚姻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婚俗。壹些經濟困難的男青年因為負擔不起女孩的價格,不得不采取這種方式。當然也有婚前服役的。就是男青年去老婆家,要量力而行。工齡長短不壹。最後,把勞動所得作為女生的身價費交上來,等身價費交了,就可以結婚了。今天,印度的貢德、巴哈、林克、吉谷和艾莫爾等少數民族中的窮人仍然以這種方式結婚。比爾霍爾壹族正流行壹個未來嶽父把壹個女孩的價格借給壹個未來女婿,其實就屬於這種。即男方借錢後,到女方家打工還債,工作期限無限期,直至還清債務。時至今日,這壹習俗仍在喜馬偕爾邦的古奇爾人和北方邦的科斯人中流行。
互換婚姻:這是兩個家庭的女孩通過交換結婚的壹種方式,即甲家的女孩嫁給乙家,乙家的女孩許配給甲家..這樣兩家互相交換,免除支付姑娘的代價。貧困家庭往往采用這種方法。在印度,除了開賽族,其他少數民族大多使用這種方法。
私奔婚姻:男女雙方都愛對方。壹對戀人因為父母的反對,或者因為付不起女孩的價錢,雙雙私逃外地,結婚了。過壹段時間,等我回國,社會會認可的。這時候父母自然除了同意也沒什麽事了。這種結婚方式不涉及任何儀式。時至今日,在蒙達、霍、桑塔爾等少數民族中仍頗為流行。過去,由於童婚在少數民族中並不流行,上述婚姻方式相當普遍。今天,由於童婚的盛行,這種婚姻方式正在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