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優先支持地震高烈度地區實施農村危房抗震改造,分配給此類地區的任務總量不得低於中央下達的農房抗震改造任務量。要集中力量解決地震高烈度地區農村房屋的抗震安全問題,盡快扭轉該地區農村房屋抗震性能差,地震中容易給農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的局面。
在強化資金籌集方面,有條件的地區要創新補貼方式,研究制定貸款貼息等扶持政策,提高補貼資金使用效率。中央財政將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銀行信貸貼息試點工作。各地要利用多種方式幫助農民自籌資金,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通過投資、投勞、互助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同時積極動員社會力量捐資助學,逐步構建農民自籌、政府補助引導、銀行信貸和社會捐贈支持的農村危房改造多渠道資金投入機制。
各地在加強資金和計劃管理的同時,要科學制定實施方案,合理選擇重建建設方式,嚴格執行申請審核程序和建設標準,加強質量安全管理。通知明確,各地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農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補助資金使用效益。要創新工作方式,通過政府統壹建設、置換空置房屋或對現有舊校舍、舊廠房(場)等閑置房屋進行修繕加固,幫助他們解決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問題。農村危房改造應當符合基本建設要求,改造後的農房應當建築面積適當、主要構件合格、房屋結構安全、基本功能齊全。各地要按照基本建設要求,加強引導和規範,積極組織制定農村住房設計方案,為有擴建需求的住戶改建危房預留好接口,防止群眾盲目攀比、超標準建房。
通知強調,要加強傳統村落和傳統民居保護,全面加強農村危房改造管理。傳統村落範圍內的農村危房改造應當符合所在村落保護發展規劃的要求,堅持分散分戶改造的原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滿足傳統建築技術的保護發展規劃和傳承。有搬遷計劃的村不予安排。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地方傳統建築材料利用的研究,繼承和完善傳統建築方式,探索符合標準的地方材料建房技術方案。改進抗震加固方法,在不破壞傳統風貌的前提下,對傳統房屋進行抗震改造。改造後的農村住宅應體現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並註意保持田園和傳統特色。各地農村危房景觀管理情況將列為農村危房年度績效考核內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對農村危房改造管理先進的地區給予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