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監總管的衣服上的圖案是蟒。
蟒袍,又被稱為花衣,因袍上繡有蟒紋而得名。徐珂《清稗類鈔》服飾類:蟒袍,壹名花衣,明制也。
明沈德符《野獲編》雲:蟒衣,為象龍之服,與至尊所禦袍相肖,但減壹爪(趾)耳,凡有慶典,百官皆蟒服。也就是說蟒袍就是少壹個爪子的蟒為主圖案的衣服。
擴展資料:
清代蟒袍
蟒袍是文武官員最常用的禮服,因袍上繡有蟒文而得名。
關於蟒、龍的區別,歷來沒有明確的答案。壹般根據《野獲編》“蟒衣為象龍之服,與至尊(即皇帝)所禦(龍)袍相肖,但減壹爪(趾)”及《大清會典》中“凡五爪龍緞立龍緞團補服......官民不得穿用。
若頒賜五爪(趾)”龍緞立龍緞,應挑去壹爪穿用”的禁例,得出五爪為龍,四爪(趾)”為蟒的結論。其實不盡然。
因為人們在各個時期對蟒和龍的概念並不是固定的。龍不完全是五爪(趾)”,蟒也不完全是四爪(趾)”。
到了清代,盡管在名稱上將龍、蟒劃分得十分清楚,但在圖像的反映上往往是壹致的。
地位高的官吏照樣可穿“五爪(趾)”之蟒”,而壹些貴戚的到特賞也可穿著“四爪(趾)”之龍”。
至於,何時為龍,何時為蟒。主要在當時的社會等級制度比較嚴格,龍被視為帝王的化身,除帝後及貴戚外,其他人不得“僭用”,所以同樣是壹件五爪(趾)”龍紋袍服,用於皇帝的可稱為龍袍,而用於普通官吏時,只能叫蟒袍。
在顏色上,只有皇族可用明黃、金黃及杏黃。普通人壹般為藍色及石青色。本圖為蟒袍展示圖。
女性蟒袍
男蟒袍主要以四爪龍為圖案,女蟒袍則多以龍或鳳為設計。
在古代,常以鳳代表貴婦、後妃的身份,所以宮裝以鳳凰、牡丹及其他花草紋樣為主要圖案。女蟒上飾鳳凰朝陽、鳳彩牡丹圖紋,為皇後、貴妃、貴婦及女將等穿用。
鳳凰所謂“戴德、負仁、報忠、挾義”之說,乍看頗令人不解(然而此說在古代流傳頗廣)。
對此,《抱樸子》中卻有壹種解釋:
“夫木行為仁,為青。鳳頭上青,故曰戴仁也。
金行為義,為白。鳳頸白,故曰纓義也。
火行為禮,為赤。鳳嘴赤,故曰負禮也。
水行為智,為黑,鳳胸黑,故曰尚知也。
土行為信,為黃。鳳足下黃,故曰蹈信也。”
紋樣:第壹類為飾金龍九條,間以五色雲紋及福、壽紋,下幅飾八寶立水,領托前後正龍各壹條,左右及交襟處飾行龍各壹條,袖相接處飾行龍各二條。
綿、夾、裘根據季節而定。皇貴妃龍袍與此相同為黃色,貴妃及妃龍袍用金黃色,嬪龍袍為香色。
第二類為織繡五爪金攏八團,兩肩、前胸、後背飾正龍各壹條。襟飾行龍四條。下幅飾八寶立水,其它與第壹類龍袍相同。
第三類為下幅無紋樣,其它與第二類龍袍相同。
秦良玉蟒鳳袍
明代秦良玉錦袍也是蜀中今所見稀罕繡品。
壹為秦良玉藍緞平金繡蟒袍,胸背襟袖均並金刺繡蟒紋,又間彩繡萬福、如意、雲紋、寶相花紋等;
壹為黃緞秦良玉平金繡蟒鳳衫,除蟒紋,胸背又繡雙鳳,裙腳彩繡壽山福海,空白間繡彩雲。
服飾之用黃色在隋唐為皇帝所興,宋元以後赤黃、丹黃、淺黃更為皇朝所專用。秦良玉因召賜“太子太保誥封壹品夫人”,故可服黃緞蟒鳳紋袍衫。原藏石柱縣大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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