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原始市場
中國古代社會進入農業時期,社會生產力發展到壹定程度後,先民開始交換少量剩余產品,從而產生了原始市場。在古代,在沒有建成正規的集市之前,往往是“以井為市”,既方便商人和牲畜用水,也方便洗貨。後來在陜西省的城鎮附近,為商人飲馬設井,這樣的遺產壹直延續到解放前。
二、周朝市場
周朝的正規市場分三次進行交易:早市、午市和夜市。夜市的參與者都是小商小販。市場有門,進入市場的叫“進場”,市場內的交易場所叫“老板”。同壹個市場,根據經營品種不同,有好幾家店。城內有存放貨物的房屋,名為“chán”,即後世的托盤房。所有的商品都是政府建造的,所以商人必須為他們的商品納稅。
貿易中使用的憑證稱為“質押”。其中大市場使用的長券“質”用於購買牛馬,小市場使用的短券“代理”用於購買武器和稀有之物。商人必須遵守市場官員發布的命令,否則將受到懲罰,而懲罰的方式之壹就是罰款。
第三,漢族市場
西漢時期,中國有六大商業城市,而中國的首都長安則是富庶,物質財富豐富。它依靠水陸商路的便利,與中國其他著名商業城市(如洛陽、邯鄲、臨淄、萬、成都)聯系,形成全國性的商業網絡。
長安的商圈主要分布在九個城市,九個城市的平面都是方形的,各個方向有266個臺階。城市有城墻,城內有十字形通道,兩邊有陳列商品的建築。店鋪分排,後面緊挨著城墻,有堆放貨物的店鋪。只要商人在城市經營,就必須登記,取得城市登記的人要向政府繳納“城市租金”。
據記載,當時市場上流通的商品主要分為農、林、畜、副產品、漁、手工藝品、礦產品等。,還有作為勞動力買賣的奴婢,還有海豚韭菜蛋,狗馬。k、炸魚和切肝等熟食。除了九個城市,長安還有壹些小市場,交易該縣的產品,經典,書籍和樂器。在關中地區,也有放高利貸的或囤積者發大財的,也有靠賣漿賣胸發大財的。
第四,唐代市場
東城和西城是唐朝都城長安的商業中心。東城在皇城東南,西城在皇城西南。兩個城市內部有縱橫交錯的街道,分別把兩個城市分成“井”,每個井包含9個方塊。每個廣場都臨街,還有壹排排的店鋪。
東西城有220個行業。西城有大衣、靴、秤、帛,還有竇家店、侯景賢當鋪、張家樓酒店。東市的公司和西市的大致相似。
長安城朱雀街東邊的七家店鋪和西邊的四家店鋪都有旅館(供商人居住)或旅店(倉庫)。在唐玄宗,日本僧人元稹曾居住在春明門外的高家店和崇仁廣場的王家店。外商把貨物留在住宿處,陸續出售,店主收取保管費。其中壹部分外商來自西域,最多時總數達數千人,他們中的許多人還操縱著整個珠寶業。除了民間貿易,朝廷的太監也經常來強行買賣。他們付很少或不付價錢,使得賣家空手而歸,所以被稱為“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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