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告訴妳我現在理解的,很多只是大概的想法。我是壹個聽了兩年古典音樂的業余愛好者。如果真的想仔細鉆研這個問題,可以看壹些哲學家寫的專門研究音樂和哲學的書。他們當然比我強多了。
音樂無法表達清晰的哲學觀點。哲學觀點都是用文字描述的,哲學著作都是用文字構成的,“我思故我在”等哲學命題也是用文字表達的。音樂沒有特定的意義。怎麽說它表達了哲學觀點?
音樂的聽覺體驗能讓人想到壹些哲理。音樂本身的音差是客觀存在的,聽眾可以根據聲音本身的聽覺感受聯想到壹些哲理,但都很模糊,因人而異。比如馬勒的交響曲,音色就比施特勞斯家寫的圓舞曲豐富得多,音樂段落多,音色變化多。大多數人會覺得馬勒的交響曲比施特勞斯家族寫的要有哲理性得多,可以把它和自己聯系起來。比如壹段陽光的抒情大調旋律突然變成了壹段非常激烈、黑暗的小調旋律,聽眾可以認為其中所表達的事物都有兩面性,陰陽轉化等等,隨便妳怎麽想。再比如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第壹樂章在聲音上讓人感覺壓抑,而第四樂章的聲音本身就讓人感覺非常陽光開朗,像是勝利的標誌,所以提醒人們“人是可以戰勝命運的。”
(3)音樂家看了哲學書可以有創作音樂的靈感,但音樂和哲學書不可能有嚴格的對應關系(或者說因為音樂沒有特定的意義)。比如理查德·施特勞斯寫的交響詩《查拉圖斯特拉》,就是受尼采的哲學著作《查拉圖斯特拉》的啟發而寫的曲子。妳可以認為音樂所表達的哲學觀點和書中的是壹樣的,但如果我說的不是這樣,妳不能和我爭論。
(4)在古典音樂背後的思考中,可以挖掘出很多西方的文化現象,從而上升到文化層面,總結出壹些哲學觀點(不僅音樂可以做到這壹點,繪畫、舞蹈、宗教甚至現代電影、攝影都可以挖掘文化現象,看到壹些哲學觀點)。比如,從古典音樂的發展史可以看出,音樂幾乎越來越註重對比,包括各種強弱對比、大小色對、快慢速度對比等等。,說明西方文化確實重視事物的對立和競爭。另壹個例子是浪漫主義時期的音樂。大多是在壓抑的小調音樂中間設置壹段抒情悅耳的大調段落。畫中也有很多寫實的場景,但遠處流動的空白卻像是壹個迷人的世外桃源。這反映了西方傳統文化中“雙重世界”的觀念,認為人生活在現實世界中,但現實世界充滿苦難,人總是追求美好的精神世界或理想。現實與理想的明確分離是西方自古希臘以來就有的哲學觀,現代哲學的壹個重要特征就是打破這種二元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