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這個切實可行的方案,世界各國都能找到合作的重點,減少沖突。在後來的實踐中,它成為中國與其他國家建立外交關系的準則,被其他國家稱贊和借鑒。至此,五大原則,從準則到實踐,就完成了。
6月,周恩來總理訪問印度和緬甸。在中印緬總理會談的聯合聲明中,他壹致同意並主張把相互尊重領土主權、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處理國家關系的準則。
五項原則的發表得到了國際輿論特別是亞非拉和歐洲國家的廣泛支持和響應。這極大地促進了亞非國家團結合作的發展。在這種形勢下,召開亞非會議的主客觀條件已經成熟。
擴展數據:
第壹,和平五項原則的意義
和平五項原則提出後,得到了世界上越來越多國家的贊同,成為解決國與國之間關系的基本原則。和平五項原則的提出,是中國獨立自主外交政策的完整體現,標誌著中國外交政策的成熟。
和平五項原則的提出是國際關系史上的重大創舉,為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新型國際關系做出了歷史性貢獻。這也表明中國確定了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路線。
半個世紀以來,和平五項原則不僅成為中國奉行獨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礎,而且被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所接受,成為規範國際關系的重要準則。
幾十年來,和平五項原則經受住了國際風雲變幻的考驗,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為促進世界和平和國際友好合作發揮了巨大作用。
中國不僅是和平五項原則的倡導者,也是忠實的追隨者。在這五項原則的基礎上,中國與大多數鄰國解決了歷史遺留的邊界問題,與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建立了外交關系。
第二,萬隆會議的結果
萬隆會議本著求同存異的精神,討論了國家獨立和主權、反帝反殖民鬥爭、世界和平和與會各國的經濟文化合作等問題。
經過充分協商,會議壹致通過了亞非會議最後公報,內容包括經濟合作、文化合作、人權和自決、依賴人民問題、促進世界和平與合作宣言等。其中,《促進世界和平與合作宣言》提出了處理國際關系的十項原則。
這十項原則體現了亞非人民團結合作、反對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爭取民族獨立、維護世界和平的崇高思想和願望,被稱為萬隆精神。
十項原則包括1954年中印緬倡議的和平五項原則的主要內容。它們被認為是處理國家關系的準則,成為國際公認的處理國家關系的基礎。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萬隆會議
百度百科-和平五項原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