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聲分析時需要作和弦標記,和弦標記的方法很多,主要有兩類:
①用羅馬數字標記和弦的級數。Ⅰ代表主和弦,其他Ⅱ、Ⅲ、Ⅳ、Ⅴ、Ⅵ、Ⅶ等順序代表各級三和弦。轉位和弦或七和弦、九和弦等的標記,采用數字低音的方法,在級數標記的右下方用阿拉伯數字標記,如三和弦第1轉位標6或63,第2轉位標64;七和弦原位標7,第1轉位標65,第2轉位標43,第3轉位標42。九和弦原位標 9等。變音或變和弦則在級數或低音數字左方加以升號、降號或還原號等。如降Ⅱ級三和弦的標記為bII,升高五音的Ⅳ級三和弦的標記為#5Ⅳ等。
②用字母標記和弦的功能,這是功能和聲理論體系的標記方法,用主、下屬、屬3個主要和弦原文名稱的第1個字母T.S.D。代表各該和弦的功能標記於和弦的下方。功能標記方法甚多,現舉H.裏曼所創用的壹種功能標記方法為例。大調主和弦為T,屬和弦為D,下屬和弦為S。小調主和弦為□,小屬和弦為D。含導音的屬和弦與大調相同用D標記,小下屬和弦為S。其他各級和弦分屬於這 3類功能範疇。大調Ⅲ級小三和弦根據和聲進行中所起的作用而標以SP或Dp,Ⅵ級小三和弦標以□或Tp,Ⅱ級小三和弦標以Sp。小調Ⅲ級大三和弦標以□p或□。Ⅵ級大三和弦標以□p或□,自然Ⅶ級大三和弦標以□p。這些標記中,□號及Tp號意為主和弦功能的延續,即主和弦上方或下方三度和弦,Sp、□等類推;Tp、Sp、Dp等標記中“p”為平行和弦的略寫,即大三和弦下方三度的小三和弦或小三和弦上方三度的大三和弦。大調重屬和弦標以□,重下屬和弦標以□。小調重屬小三和弦標以□,重下屬小三和弦標以□,其他副屬和弦壹概標(D)。轉位和弦於功能標記右方標以相應的阿拉伯數字。加六度音的下屬和弦(Ⅱ級五六和弦)的標記為S6。其他和弦標記方法不壹壹列舉。在進行和聲分析時,可采用級數標記或功能標記,但亦可將級數標記與功能標記結合應用,和聲進行中的每壹個和弦用級數標記,其中的支柱和弦另立壹行根音進行表,用功能標記,以表明支柱和弦之間功能上的聯系。下例用數字低音、級數與功能 3種方法標記,以示彼此之間的異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