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特小說起源於18世紀後期的英國,以霍勒斯·沃波爾為鼻祖。他在奧特朗托的城堡創造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說的模式。哥特小說的出現,既與當時英國墓地詩人的“哥特”情結有關,也與埃德蒙·伯克(1729-1797)的“哥特”審美觀有關。此外,它還借鑒了理查森的克拉麗莎的“女孩-惡棍”模式。這部小說問世不久,就引起了克拉拉·裏夫(1729-1807)、索菲亞·李(1750-1824)、威廉·貝克·福特(1724)。到18的90年代,哥特小說逐漸演變為兩個分支。壹個分支是恐怖哥特小說,其特點是堅持傳統手段,在此基礎上融化病態的惡,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馬修·劉易斯的《和尚》(1775-1818)。另壹個分支是感傷的哥特小說,其特點是保留了古堡場景,但摒棄了過多的神秘元素和極端的恐怖氣氛,使故事有了邏輯上的解釋,如瑪麗·拉德克利夫的《尤多夫之謎》(1764-1823)。這兩個分支都對美國有影響。在美國恐怖哥特小說家中,代表人物是查爾斯·布朗(1771—1810)。他的《維蘭德》(1798)等壹系列恐怖哥特小說以陰郁的色彩和神秘的氣氛生動地描寫了主人公的恐懼,對後世嚴肅的小說家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在感傷的哥特小說家中,代表人物有莎莉·伍德(1759-1855)和艾薩克·米切爾(1759-1812)。前者以18世紀的法國和西班牙為背景,創作了《朱麗亞》(1800)等壹系列著名的哥特小說。後者以哥特小說《瘋人院》(1804)而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