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繼承隋《九部樂》,樂制舞制依舊。貞觀十壹年(637)廢《禮畢》。貞觀十四年(640)將唐代創作歌頌唐朝興盛的《燕樂》列為第1部。貞觀十六年唐太宗宴百寮,加奏《高昌伎》,始成十部樂
是唐朝初期,在隋末《九部樂》的基礎上發展形成的宮廷宴樂。在貞觀十六年完成。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十部樂
外文名 ten kinds of music
形成年代 唐代
樂曲地位
唐代宮廷宴樂,用於朝會大典
樂曲內容
《清商伎》、《高麗伎》等十部
歷史形成
隋代開皇初(約581~585)制七部樂:①《國伎》、②《清商伎》、③《高麗伎》、④《天竺伎》、⑤《安國伎》、⑥《龜茲伎》、⑦《文康伎》(即《禮畢》)。隋大業中(605~608),增《康國伎》、《疏勒伎》成九部樂,並將《清商》列為首部,改《國伎》為《西涼伎》。
唐初,繼承隋《九部樂》,樂制舞制依舊。貞觀十壹年(637)廢《禮畢》。貞觀十四年(640)將唐代創作歌頌唐朝興盛的《燕樂》列為第1部。貞觀十六年唐太宗宴百寮,加奏《高昌伎》,始成十部樂。宮廷設置這些樂部的目的,是為了顯示國力的強盛。樂部安排,除《燕樂》、《清商》兩部外,其余八部都是兄弟民族及外國樂舞。但是代表中原傳統樂舞的《清商》部,內容十分豐富。武則天時尚存60多曲。另8部,總***22曲。這些兄弟民族及外國樂舞,大多在南北朝時代已經傳入中原。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和地方色彩。以地名、國名為樂部名稱,絕大部分曲名是音譯。舞蹈服飾是美化的民族服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