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通俗文學的重新闡釋和改造的過程,伴隨著國家(權力)變化的過程,或者說後者使前者成為必然。那麽如前所述,平民文學的原始利益也會在這個過程中進行調整和選擇。這有歷史和理論上的合理性。但同時也使我們有可能從平民文學的得失及其分析的角度來審視“十七年”文學乃至“文革”文學等壹系列問題。壹個基本問題是中國當代文學中的平民意識和利益是否得到了充分實現。特別是我個人從這個問題的討論中想知道:中國當代文學中平民意識和平民利益的實現方式以及他們同時付出了怎樣的代價。
不再追溯久遠,現在的文學來自“新時期”(文學)。有理由認為,新時期文學的起源也是從平民意識在文學中的再現和再提升開始的。比如當時流行的“人的精神創傷”主題,就暗示了之前平民(人)的意識和權利被侵犯和剝奪的批判。但“傷痕文學”等,其價值判斷依據,尤其是其思維方式,仍然具有非常鮮明的“政治軸心”時代特征。平民意識和利益的價值判斷,往往是以具體的政治利益為標準,後者仍處於主導地位。文學的更新總是在隨波逐流,從壹開始就沒有真正的自覺。直到“先鋒文學”和“尋根文學”越來越流行,文學的整體觀念和形式才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