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的標準
原文
子貢問:“這是什麽人?”子曰:“所為之恥,使其功在四方,不辱其命。”
嶽:“敢問第二。”嶽:“宗族稱孝,鄉黨稱弟。”
嶽:“敢問第二。”他說:“妳必須信守諾言,妳的行為會有結果的。真是個小人!打壓也可以第二次。”
他說,“今天的政治家呢?”子曰:“嘿!打仗的人②,什麽才夠?”——論語。魯茲
我們必須清楚言外之意所假設的前提。我的理解是這樣的:關於學者的標準,孔子將其分為三個層次(文中最後壹種“鬥士”不包括在內)。根據這三種觀點,“信守諾言,履行行為”屬於最後壹個層次。這樣的人之所以還能被稱為學者,壹定也有他們的信仰,而不是。換句話說,他們的堅持連自己都不清楚,甚至是壹個迷茫的偏執狂。他們在沒有搞清楚的情況下服從上面的指示或者道聽途說,分不清對錯。他們只是尋求“任務”的完成,訂單,用現在的話說,三等出租車就是傻子。他們不知道什麽是正義,什麽是對和錯。在這壹點上,孟子說得更明白了:“大人說的話不必信,做的事不必有果。”孟子既往不咎:“事已至此,既往不咎。”解讀:不方便解釋做過的事,不方便挽回做過的事,不方便追究做過的事。——出自《論語》出處:《論語》是政治的第二章。子曰:“吾立誌學十之五,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順,七十而為我所欲。”
我15歲開始讀書,30歲就能自立了。40歲了,有事不迷茫。50歲的時候,我明白了什麽是命運。在60歲的時候,我可以聽取不同的意見。70歲了,不能為所欲為,也沒有越雷池壹步。這句話的意思是:(我的誌向是)讓老人安心,讓朋友信任我,讓年幼的孩子得到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