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綱”即“君為臣導,父為子導,夫為妻導”,要求臣、子、妻必須絕對服從君、父、夫,也要求君、父、夫為臣、子、妻作出表率。反映了封建社會君臣、父子、夫妻之間壹種特殊的道德關系。
“五常”即仁、義、禮、智、信,是用來調整和規範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之間人際關系的行為準則。
明代的宗教觀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名即是名,教即是悟。明教是通過命名來教化世人,以此來維護封建社會的禮教和等級制度。
“三綱”“五常”這幾個字出自西漢董仲舒的《春秋故事》壹書。但作為壹種道德原則和標準,它起源於先秦時期的孔子。孔子曾提出君、君、臣、父子、仁、禮、智等倫理觀念。孟子進壹步提出了“父子相親,君臣相義,夫妻有別,萬古有序,朋友守信”的“五倫”。董仲舒根據其“陽不如陰”的學說,進壹步發展了五倫的概念,提出了三綱五常之道。董仲舒認為,在人倫關系中,君、父、子、完人三者最為重要,這三者之間有著天然的、永恒的主從關系:君為主,臣為從;父親是主人,兒子是奴隸;丈夫是主人,妻子是奴隸。即所謂“君為臣,父為子,夫為妻”。三綱五常都取自陰陽之道。具體來說,君、父、夫體現天的“陽”面,臣、子、妻體現天的“陰”面;陽永遠處於支配和尊貴的地位,而陰永遠處於從屬和卑微的地位。董仲舒由此確立了君權、父權、夫權的統治地位,將封建等級制度和政治秩序神聖化為宇宙的根本法則。董仲舒還認為,仁義禮智信五常是處理君臣關系、父子關系、夫妻關系、上下級關系的基本準則,執政者應予以足夠的重視。在他看來,人類區別於其他生物的壹個重要特征,就是人類與生俱來的五常。堅持“五常”原則可以維持社會穩定和人際和諧。宋代從朱開始,三綱五常合而為壹。
名教的概念也源於孔子。孔子強調等級和頭銜對社會的教育,認為從政首先要“正名”,做“君君、大臣、父子”。董仲舒主張考名,教育全民。西漢武帝時期,把符合封建統治利益的政治觀念和道德規範確立為名分,以名命名,以節命名,制成名節,用以教化百姓。叫做“名師出高徒”。其內容主要是三綱五常。但“名教”壹詞出現在魏晉時期,是用來指以孔子“正名”思想為主要內容的封建禮教。魏晉時期,有壹場關於“明教”與“自然”關系的爭論。王弼的老莊思想是以儒家思想為基礎的,他認為名教源於自然。嵇康提出了“教名之外,順其自然”的思想。西晉的郭象認為,著名的宗教是自然。宋明以後,名教被稱為“李瑱”,成為禁錮人們言行的枷鎖。如果妳違反了封建禮教,妳將被視為“罪人”。
“三綱五常”“明教”觀念捍衛了封建階級統治和等級秩序的神聖性和合理性,成為中國封建專制統治的基本理論,為歷代封建統治階級所維護和提倡。它們作為封建社會最高的道德原則和觀念,被寫進了封建家庭的家譜,起到了規範和禁錮人們思想和行為的作用。兩千多年來,它壹直影響著中國人的國民性。當然,這壹思想在壹定時期也起到了維護社會秩序、調節人際關系的作用。
在封建時代,三從四德是女性的行為準則。
“三從”出自《禮記》。哀悼。《夏紫傳》,意思是“不從父嫁,從夫嫁,夫死於子”。“四德”出自田艾,意為“女德、女言、女貌、女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