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隸作為當時社會制度下最可悲的存在,地位甚至低於牛羊等牲畜。即使在民主空前發達的古希臘羅馬也有明確規定?
奴隸不是公民,他們只是奴隸主的生產工具和私人財富!
奴隸的悲慘生活在古羅馬社會尤為明顯。
眾所周知,古羅馬人崇尚戰爭,羅馬帝國建立在強大的國家戰爭機器下。那麽戰爭能帶來什麽?土地,財富和奴隸!被戰爭掠奪的奴隸可以被直接宰殺,也可以在奴隸市場自由交易。在這壹點上,奴隸和普通商品沒什麽區別,唯壹的區別可能就是會說話。
那麽壹個奴隸被奴隸主買走了,他的命怎麽辦?壹般來說,奴隸主花錢買奴隸只是為了獲取勞動力,所以無論男奴女奴,他們的任務只有壹個,就是幹活,不停地幹活!
為了保證奴隸不會造反逃跑,奴隸主往往會選擇給他們帶上沈重的鐐銬,或者在他們的臉上刻字,表示這是他們自己的財產。奴隸壹旦選擇偷懶,恐怕壹頓暴打在所難免,而如果奴隸生病受傷無法工作,恐怕也不會有好下場。畢竟意味著失去存在的價值。
更重要的是,羅馬法充分保障了奴隸主的權利,不僅可以隨意買賣奴隸,還擁有奴隸的生殺大權。奴隸犯錯或者心情不好的時候可以被殺。總之,奴隸主手裏握著奴隸的生死。
這些每天辛苦勞累的奴隸的生活狀態如何?基本上是最差的生活水平,比牲畜好不了多少,因為古羅馬是傳統的農業社會國家,社會生產需要大量的勞動力投入。毫無疑問,這些奴隸是主要的勞動力。
而且壹個奴隸主往往擁有大面積的土地,甚至多達2000畝,這就意味著奴隸主需要購買大量的奴隸來滿足生產。這樣壹來,養活大量的奴隸就成了壹筆重要的開支,壹心想剝削奴隸的奴隸主又怎麽會願意讓他們吃好喝好呢?
更何況古羅馬壹直有壹種說法,生產性農具可以分為三類,即無聲、無聲、會說話。
很明顯,不能出聲的是指鋤頭,能出聲的是指牛羊等牲畜,能說話的自然是指奴隸。那樣的話,奴隸只是壹個生產工具,怎麽會有人同情呢?壹旦用過或用壞了,就扔掉。
所以大部分奴隸被買回來後,往往沒日沒夜的打零工,但是給的食物又臟又少,連勉強吃飯的標準都達不到。睡覺的地方壹般是戒備森嚴的地牢或者監獄房間。這樣,奴隸怎麽撐得住?奴隸壹旦生病,那就更幹脆了,往往會被直接拋棄或者殺掉!
據統計,古羅馬奴隸交易市場每天有2000多名奴隸交易,可見古羅馬的奴隸之多,交易之頻繁也從另壹個側面反映了奴隸需求的旺盛和嚴重流失。
當然,隨著生產力的進步和可供掠奪的奴隸數量的減少,古羅馬奴隸的生活條件略有改善。畢竟奴隸的價格越來越高,奴隸主殺了也不劃算。
而且隨著奴隸主生產規模的擴大,他們往往會選擇壹批年輕靈活的奴隸作為奴隸,幫助他們管理自己的產業,管理其他的奴隸。這時候奴隸主的地位明顯提高了。更有甚者,有可能因為受到奴隸主的喜愛而直接成為被解放的奴隸,擺脫奴隸身份,進入公民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