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方式:
1,FOB也叫離岸價條款。這意味著當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賣方就完成了交貨義務。這意味著從現在起,買方應承擔貨物損失和損壞的所有費用和風險。也就是說,當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貨物所有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就轉移給了買方。
2.CIF也叫CIF(指定目的港)條款。這意味著除了CFR術語下的相同義務外,賣方還必須投保買方承擔的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的風險。賣方簽訂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當貨物在目的港越過船舷時,賣方的責任應轉移給買方。也就是說,當貨物在指定的目的港越過船舷時,貨物所有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就轉移給了買方。
3.成本加運費價也稱為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條款。這意味著買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成本和運費,但貨物交付到船上後的滅失或損壞風險,以及由於某種原因而產生的任何額外費用,將從貨物在裝貨港越過船舷時起,將賣方所有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
根據國際貿易慣例,FOB、CIF或CFR合同的賣方必須在貨物裝船後及時向買方發出裝船通知。但在CFR合同中,賣方及時發出裝船通知尤為重要,因為這關系到買方能否及時對進口貨物進行保險。
付款方式:
1.信用證是銀行(開證行)根據妳的客人(申請人)(銀行本身也可以)的要求,按照信用證的條款,向妳(受益人)作出有條件付款的書面保證。信用證通常在交貨日期前保兌。收到信用證後,應審查信用證,看是否有任何錯誤和其他可能的問題。如果有任何問題,應要求客戶立即修改信用證。
2.電匯(T/T telegraph transfer):是指匯款行應匯款人的申請,通過付費電報\電傳或SWIFT,指示在他國的分行或代理行(即匯款行)向收款人匯款壹定金額的壹種匯款方式。做TT通常要求客戶先打壹定比例的定金。電匯是目前廣泛使用的匯款方式。
3.D/P就是付款交單,交貨後,賣方準備議付單據,通過賣方銀行交付給買方銀行。買方銀行提示買方單據到賬,買方支付單據。承兌交單就是承兌交單,就是通過賣方銀行將單據交付給買方銀行。買方只有接受賣方的單據才能拿走單據原件,到期後再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