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敬神過年”的習俗
過年
從正月初壹到十五,泉州叫“過年”,“年”要過十五天。民謠雲:“初壹,初二,初三,無姿(姿指女子,今日女子不上街);第四天,天神落地(竈神從天上回報);第五天鏟肥(挖出糞便開始耕作);六天分離器(整理織機,分離經緯,女人開始織布);第壹個77元(人-天,取七種蔬菜、水果等做‘七寶湯’);第八天完成(年糕完成);生於‘天’的第九天;農歷十月初十是吃飯的好日子(指天冷在家喝酒);十壹請女婿;十二次(女性回父母家再次探望);十三吃肉末配芥末(肉末就是粥,幾天吃酒肉膩了,換個口味);十四結燈棚;十五上元丸;十六名“母親”學生;十七‘怎麽能活’(節日就這樣過去了)。"
景天宮
孩子壹對(零點),鞭炮聲四起,人們在家裏的廳堂裏立起案來,擺上三祭、水果、綠茶、黃金等供品,燒上三盆香,點上蠟燭,拜“神”,祭祖。這樣的犧牲壹直持續到第四天。
鄭愷
除夕的鐘聲在半夜12點敲響,迎來了新年的曙光。在“敬神”的同時,家家戶戶放鞭炮,開門迎春,俗稱“開門”。
和政
早上,男女老少起床洗手,穿上早已準備好的新衣服。早餐壹家人吃面條加雞蛋,雞蛋去殼,意在除黴迎好運。面條象征著長壽。早飯後,我出去拜訪我的鄰居和親戚,微笑著和他們打招呼。初次見面,要互道“恭喜”,俗稱“賀正”,也有拜年到元宵節的意思。當客人上門時,應提供糖果、蜜餞,或喝甜茶和咖啡,使客人“甜蜜”,以顯示壹個甜蜜的開始。
集體祝賀
清乾隆《全州州府風俗誌》引宋代縣誌雲:“鄭源為禮,舊人相見而拜,省卻往復之患。縣長和縣長帶領下屬開會。老在,後來在承天寺,到春遊室(1241-1252)就是潘宮。鄰裏緊挨廟堂,必聚牙龍,推壹人壹歲,以酒果為禮。此禮今廢。”解放後又恢復了。
壓歲錢
未成年的小三給長輩拜年,長輩給個“紅包”當壓歲錢。
禁忌
正月初壹,新年伊始,納吉布以迎吉祥為準則,有很多禁忌:
切忌喝茶吃粥,以免日後出門“半路遇雨”。
早餐吃幹米飯,輔以全葉熟食,俗稱“長壽菜”。
不打罵孩子,不跟別人吵架,不說不吉利的話,不要要錢逼債。
避免用刀子切東西,以此作為禁欲的標誌。如果所有的食物都需要切,那就在除夕夜好好準備。
忌用掃帚掃地,表示迎接吉祥的新年,以免被掃光。
忌穿舊衣服,穿新衣,說“去舊迎新”;切忌赤腳,走路時被刺傷腳是不吉利的。
避免打碎器皿、盤子之類的東西,否則壹年的祝福就毀了;如果不小心壞了,就把碎片扔到井裏壓制。
除夕、初壹、初五、夜宵不關燈,吉祥之光永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