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的概念:增值稅是對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征收的壹種稅。
增值稅的特點:
1.以增值額為課稅對象。從征稅對象看,無論各國的法定增值額有多大差別,增值稅都是以增值額而不是以銷售全額為課稅對象。以增值額為課稅對象是增值稅最基本的特點。
2. 實行普遍征稅。無論是從橫向看還是從縱向看,都有著廣闊的稅基。從生產經營的橫向關系看,無論工業、商業或者勞務服務活動,只要有增值收入就要納稅;從生產經營的縱向關系看,每壹貨物無論經過多少生產經營環節,都要按各道環節上發生的增值額逐次征稅。
3.實行多環節征稅。從納稅環節看,增值稅實行多環節征稅,即在生產、批發、零售、勞務提供和進口等各個經營環節分別課稅,而不是只在某壹環節征稅。
作用:能夠避免重復征稅,充分貫徹公平稅負的原則。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壹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壹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壹個稅種。增值稅已經成為中國最主要的稅種之壹,增值稅的收入占中國全部稅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稅種。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稅收收入中50%為中央財政收入,50%為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由海關負責征收,稅收收入全部為中央財政收入。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並明確了適用11%稅率的貨物範圍和抵扣進項稅額規定。
根據對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稅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稅可以分為:
生產型增值稅:
生產型增值稅指在征收增值稅時,只能扣除屬於非固定資產項目的那部分生產資料的稅款,不允許扣除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有的稅款。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於國民生產總值,因此稱為生產型增值稅。
收入型增值稅:
收入型增值稅指在征收增值稅時,只允許扣除固定資產折舊部分所含的稅款,未提折舊部分不得計入扣除項目金額。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於國民收入,因此稱為收入型增值稅。
消費型增值稅:
消費型增值稅指在征收增值稅時,允許將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的稅款全部壹次性扣除。這樣,就整個社會而言,生產資料都排除在征稅範圍之外。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僅相當於社會消費資料的價值,因此稱為消費型增值稅。中國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實施消費型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