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的繁體中文寫法和現在壹樣。
“於”的繁體字是“於”。
擴展數據
繁體字的使用:
1956 65438+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國務院發布《關於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我國開始全面推行簡化字。
但繁體字在教學、科研、出版、文化、商業等領域仍需學習和使用,在古代歷史文化研究、書法藝術創作等領域具有獨特價值,在港澳臺和海外華人社會仍是主要用字。
2001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規定,國家推進漢字規範化,同時明確了繁體字可以保留或者使用的範圍:
1,文物;
2.姓氏中的變體;
3.書法、篆刻等藝術品;
4.手寫題字和招牌;
5、出版、教學和科研需要使用的;
6.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特殊情況。
繁體字主要在臺灣省、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省地區的標準是《常用漢字標準字表》、《次常用漢字標準字表》和《生僻字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常用漢字標準字表》為準。
目前最常用的繁體中文代碼是Big5,是臺灣省制定的。由於很多香港常用的字沒有被收錄,香港特區政府制定了補充方案(HKSCS),但標準的Big5和HKSCS都被統壹碼和GBK收錄了。
目前,在中國大陸出版的繁體中文印刷品,大部分都使用新的宋代字形。《簡化字匯總》和《通用規範漢字表》附件中收錄的繁體字都是宋代的新字形,與傳統的宋代舊字形不同,與港澳臺使用的也有些不同(註:其實“宋體”是“明體”的誤稱)。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用於規範漢字。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務院批準,公布了《簡化字方案》,表明目前推廣的規範漢字為簡化字和繼承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