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據訂單或合同,看合同中約定的運輸條款【壹般用貿易術語】,因為不同的運輸條款涉及不同的海運操作。比如妳用的是CIF,那麽妳需要承擔運輸和保險,如果是FOB,那麽妳就不需要安排海運,只需要按照客戶的指示把貨物送到船邊就可以了。
其次,我們以CIF為例來說明這種海運操作的問題。
1.按照CIF,我們安排運輸,所以需要找貨代。壹般大的貿易公司都有自己的貨代,貨代可以辦理相關的訂艙事宜,然後貨代來做。
2.貨代是我們訂艙[涉及訂艙單]。船公司接受訂艙時,會用提單號等信息確認貨代的訂艙單;至此,運輸合同已經成立。
3.訂艙完成後,妳可以委托貨代安排貨物到港口的運輸,也可以自己安排貨物的內陸運輸,即從工廠到港口的運輸。這裏還涉及到壹個問題,就是貨物到達香港後,需要報關。如果是集裝箱貨物,有單據要處理,比如碼頭收據和裝箱單,還有設備交接單。貨物包裝時需要裝箱單。設備交接清單是船公司與貨主、碼頭之間交接集裝箱時使用的單據。碼頭收據是貨物到達碼頭後,碼頭給發貨人的收據。同時,碼頭收據中的相關單據用於報關,因為我國主要是貨物入港後報關,所以碼頭收據隨報關單報關。
4.貨物到達碼頭後,承運人即船公司根據船期表在碼頭裝貨。貨物裝船後,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簽發提單,這就是海運提單;
在取得海運提單後,發貨人的意思是我們可以和銀行協商付款(如果是用信用證付款的話),在取得貨款後及時將提單復印件寄給買方。正本提單必須背書轉讓給銀行,因為銀行要控制提單,保證能收回貨款。
6.取得貨款後,應核銷出口或辦理相應的出口退稅。
其實除了收款和出口核銷,以下步驟貨代都可以辦理。
當然,以上只是大致流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