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區域規劃和土地管理
奉賢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制定和修訂本地區的區域規劃,保證各類土地的合理布局和高效利用。在土地管理方面,該局負責土地資源的調查、評價和監測,制定土地利用政策和規劃,依法進行土地出讓、轉讓和租賃管理活動。
第二,資源保護和監督
該局致力於保護和可持續利用自然資源,並加強對森林、水、礦產和其他資源的監督。同時還負責地質災害的防治,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行政執法和監督
為維護規劃和自然資源管理的合法秩序,奉賢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積極開展行政執法,查處違法行為。同時,該局還加強對下屬單位和相關企業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
第四,服務公眾和信息披露
為了更好地服務市民,奉賢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還積極開展信息公開工作,及時發布規劃、國土資源方面的政策法規和信息,方便群眾了解和查詢。
總而言之:
奉賢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作為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在區域規劃、土地管理、資源保護、地質環境管理、行政執法和監督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該局通過加強規劃、土地管理和資源保護,為奉賢區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14條規定: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和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經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核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或者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2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即國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3條規定:
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國務院行使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對礦產資源的保護。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批準、登記;但是,依法申請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在劃定的礦區範圍內為本企業生產進行的勘查除外。國家保護探礦權、采礦權不受侵犯,保障礦區和勘查作業區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不受影響和破壞。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必須符合規定的資質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