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壹些媒體投入大量資金搭建各種平臺,但體制機制創新沒有跟上,新聞制作部門依然各自為政;有些媒體只是“新瓶裝舊酒”,新媒體從文字內容、選題方向、標題制作等方面都是照搬傳統媒體,很難真正吸引用戶。壹些媒體對媒體融合後如何運營認識模糊,缺乏有效的方法。這樣的融合只是初步實現了機構的揉合或並行,技術創新也僅僅停留在渠道和形式層面,較少關註生產方式的升級、傳播結構的調整、關系模式的更新和產業生態的重構。這種融合是“+互聯網”,而不是“互聯網+”。“+互聯網”看似融合,但遠未達到“妳是我,我是妳”的深度融合。
媒體融合不是基於傳統媒體的疊加,而是各種媒體資源和生產要素的有效整合,資源、技術、內容的互通和融合,從而形成壹體化的組織結構和傳播體系。而這壹切都將通過互聯網+來實現,而不是依靠“+互聯網”。對於傳統媒體來說,“互聯網+”是壹種升級,意味著優化內容生產,創新媒體形態,重構供求關系,改變影響方式。“互聯網+”要求把互聯網思維作為新聞生產和媒體服務的新動力,從而形成新的核心競爭力。這個過程強調創新、誠信、大局。當前,要真正實現“互聯網+”,促進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的深度融合,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出努力。
強化互聯網思維。強化互聯網思維,必須打破與“互聯網+”格格不入的思維桎梏,遵循互聯網傳播規律,以互聯網的即時性、群眾性、平等性、互動性等傳播特性引導媒體融合。這裏要特別註意兩個方面:壹是改變過於依賴行業管理者和領導者推動發展的被動狀態,提高主動性,註重用戶體驗,不斷提升服務和管理水平,滿足大眾多樣化、個性化的信息需求。二是打破不合理體制機制的束縛,調整媒體的組織結構,加快改變采編部、新媒體部、技術部各自為政、各自為政的局面,著力解決行業重復生產、效率低下、權責模糊、特色不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