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我國政府采購電子化的政策建議
建立全國統壹的政府采購電子平臺。壹是逐步建立統壹的政府采購管理交易平臺,規範電子采購流程。建議財政部統壹明確,首先在省級層面實現全方位、全口徑的電子化采購流程,從采購預算的編制到采購計劃的下達,從招標文件的制作到評標的現場管理,從合同的簽訂到資金的支付。此外,在整合省級電子采購平臺的基礎上,建立全國統壹的電子采購平臺。
二是建立統壹規範的標準體系。按照財政部“金財工程”總體要求和《財政業務基礎數據規範》統壹要求,充分考慮政府采購上下遊相關工作有機銜接的需要,在現有信息系統技術標準體系基礎上,完善相關數據和電子文檔標準、軟件接口標準、代碼體系、技術規範和項目管理規範, 建立統壹的標準和規範體系,整合建設電子平臺,保障數據安全,實現信息共享。
三是建立政府采購信息* * *共享機制。在充分考慮財政部門資金流轉審批、采購監督管理、政府采購活動組織實施的便利性基礎上,以全國財政系統“金財工程”為電子化平臺,整合部門預算、政府采購、國庫支付“三駕馬車”的管理流程,統壹領導和規劃,努力實現政府采購部門、供應商、銀行、財政、稅務、工商、監管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