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男人結婚,女人結婚。因為妻子“婚姻”的壹個重要使命就是為夫家服務。
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女性只有通過婚姻、嫁到婆家、婆家接納,才能完成社會身份的轉換,贏得社會經濟地位。
婚姻的主要目的是保證傳宗接代。在傳統社會,男人娶媳婦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延續後代。如果兒媳婦沒有能力履行自己的職責,婆家有充分的理由拋棄她,不給予任何補償。
只有生了孩子,女性的社會地位才能得到充分的確認。
彩禮是中國人結婚時規範婚姻秩序的壹個重要環節。自古以來就有男方家給女方家送彩禮的傳統。根據婚姻償還理論,女方嫁到男方家,女方家就少了壹個勞動力。
男方為了補償女方家庭生育成本和勞動價值的損失,需要支付相當於新娘勞動價值的彩禮作為經濟補償。這樣,彩禮從男性流向女性,代表了女性的生育價值和勞動價值從原生家庭向婆家的傳遞。
中國的人們總是把父親的故鄉當作自己的籍貫,沿著父系姓氏追根溯源,家譜以父系傳承的同姓形式記錄家族的興盛。
這樣無形中增強了妻子對丈夫的依戀感,削弱了女性在家庭中的獨立平等意識。
女性在生育方面比男性承擔更重的責任,但在封建社會,女性對自己的生育行為沒有自主權。在世界各國,女性壹直被固定在“生育”的角色上。
即使是今天激進的“田園女權主義者”,也總喜歡說“以後可以生孩子”。他們用“生孩子”來警告男人,把生育責任作為籌碼,要求男人結婚,出家門,給彩禮。他們認為這是平等的權利。不知道他們說“以後可以生孩子”的時候,已經把女性放到了和男性不平等的地位。
子女隨父姓的傳統如此根深蒂固,以至於女性只有得到女婿才能獲得子女的冠姓。
如今,大多數夫妻* * *壹起工作,* * *壹起掙錢,* * *壹起分擔家務,但子女隨父姓後被社會認可,男人不願意輕易放手,否則會丟面子,承擔延續家族“香火”的責任。大多數女性還沒有完全覺醒,仍然認為“孩子跟誰姓都壹樣,反正都是我的孩子”。他們從來沒有想過分享子女的冠姓權,他們甚至不知道婚姻法賦予他們的權利。
在現實生活中,只有很小比例的子女隨母姓,因為從生物學上講,冠姓權其實是壹種約束行為,或者說是壹種領土意識。在動物界,領地是雄性動物求偶的資本,沒有領地的雄性動物往往找不到配偶。
冠姓權的本質其實是繼承權。壹般來說,子女從男方得到的財產和男方家庭的照顧相應更多。
在子女姓氏爭奪戰中,子女冠姓權的獲得仍然取決於博弈雙方的實力。只是目前女性整體上弱於男性,在遊戲中不占上風,不足以改變傳統習慣。所以,沒有權力的支撐,壹切都是空的。
上野千冢在《厭女癥》中說:“男人之間的團結是通過排斥那些沒能成為‘男人’的人,歧視他們來維持的。”
雖然我認為女性爭取孩子的冠姓權是天經地義的,但時機還不成熟。總有壹天,孩子冠姓的權利會像女人不必隨夫姓壹樣被廣泛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