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寬渠道,幫助農民增加收入。這種金融支持的創新模式,可以從五個方面拓寬貧困戶增收渠道:壹是無論盈虧,企業都要以每年不低於4000元的資金入股比例向貧困戶分紅,增加了貧困戶的權益性收入;二是通過龍頭企業對貧困戶實施土地流轉,讓貧困戶增加土地資本收益;三是有資本入股的貧困戶勞動力優先在企業就業,月薪不低於2200元,增加了勞務收入;四是龍頭企業通過向貧困戶提供種子、農藥、化肥等農資,收購農產品,扶持壯大特色產業,有效解決了農產品銷售難、價格低的問題,進壹步拓寬了農產品銷售渠道,使貧困戶通過農產品銷售實現增收脫貧;五是通過政府貼息,免除農民正常貸款利息,增加農民利息收入。
建立確保貸款安全的機制。為確保精準扶貧專項貸款準確、用好、收回、有效使用,該縣制定了《清水縣精準扶貧專項貸款使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對企業帶動貸款,審計、財務部門每季度對股份的流向和使用情況進行壹次專項監管,督促企業按季度規範使用貸款和現金分紅;財務部門應對龍頭企業存款賬戶進行監管,對大額款項或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款項及時預警。壹旦發現龍頭企業將貸款用於與農業產業化發展無關的費用或違規使用資金,縣財政局將終止貸款,提前收回本息。同時,帶動貧困戶貸款由第壹書記、村書記、村主任、村書記、鄰裏簽字監督,龍頭企業采取充分有效的抵押或質押形式予以擔保,並承諾入股資金必須用於發展縣域特色優勢產業和購買農產品原料,必須支付貧困戶入股企業的收益,按時償還入股資金貸款。無論盈虧,都要保證每年給貧困戶分紅不少於4000元,切實保障了群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