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人口和規模不同,家庭的規模也不同。小家庭通常是三代同堂,即祖孫三代同住,這是最常見的家庭結構。大家庭是四世同堂,五世同堂,更是幾代同堂。這樣的大家族,備受輿論推崇,被稱為“易居”或“易門”。宋元以後,義居風氣更盛。這個龐大家族存在的前提是占有大量的土地和勞動力,能夠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對於普通小農戶來說,這根本不可能。所以相對於小家庭來說,這種大家庭的數量是很少的。
古代家庭是父系的,親屬關系重視父系,而輕視母系。母親的親屬被稱為“表親”,以區別於“原生宗族”。甚至女婿和嫁出去的女兒都被視為外姓人,不享有家庭成員的權利。沿著父系,按照親屬的分化順序,可以包括從高祖到玄孫的九代,也就是所謂的“九族”。就服制而言,包括了五個等級的服制,從砍柴到制麻。這是古代家庭的基本結構。
作為社會的基本單位,家庭承擔著許多重要的功能。
第壹,是物質生產的功能。組織物質生產,發展家庭經濟,是家庭的重要任務。壹方面要從事農業活動,另壹方面也要發展家庭副業和家庭手工業。由於每個家庭擁有土地數量的不同,家庭之間的經濟實力和生產方式也相差不大。對於土地有限的自耕農家庭來說,“男耕女織”是最基本的分工方式。對於壹個世代生活在壹起的龐大家族來說,農業生產、家庭副業、手工業壹般都是租來雇去的,家庭成員主要從事管理事務。
其次,生育後代的功能。在父系家族中,沒有後代意味著家族的滅亡,意味著福祿通過傳宗接代的永恒期待的徹底幻滅。所以,在中國古代,每個人無論家庭,都要履行生育子女的職能,而在儒家思想的指導下,這壹職能被推向了極致。“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無後”被視為不孝最嚴重的表現。受此影響,“多子多福”“有了孩子壹切都夠了”成為中國人心中最深的觀念。
第三,承擔養老功能。在古代中國,家庭是養老的地方。中國文化非常重視倫理關系中的輩分順序,這促進了社會上尊重老人的深刻觀念的形成。子女既要滿足老人的物質需求,又要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讓老人從溫暖的家庭生活和兒孫和睦的氛圍中獲得真正的精神幸福和滿足。
中國的家庭結構決定了家庭功能的多元化。對國家來說,家庭的物質生產水平越高,提供的社會剩余越多,越能促進社會分工和社會發展;家庭擁有的人口資源越多,國家的軍事資源就越有保障,國防和鎮壓的力量就越大;家庭養老功能越完善,社會負擔越少,越有利於穩定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