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祭義》說:“養老時,有以顏禮養老者,以宴禮養老者,殷人以食禮養老者,周人以兩禮養老者。”先秦三代,李巖、範蠡、李實是待客的不同方式。以待客之道對待老人,足以說明先秦三代人對老人的尊重程度。尊老敬老,不僅有利於吸引人心,更重要的是,還有利於給國家帶來和平與穩定。先秦時期有太宰、大司徒、鄉醫等負責養老的官職。對孤寡老人給予特殊照顧,使孤寡老人“老有所養”,是先秦時期養老制度的重要內容。可見當時國家對養老的重視。
周代的扶老敬老愛老禮儀,是前者的集大成者,也是後者的終身典範。後來的各個朝代,都是在它的基礎上,有所收獲,各自成為壹個宏大的體系,尤其是漢朝和明清,使它更加完備。
西漢初年,國家剛剛恢復穩定,漢高祖就頒布了養老聖旨,凡是80歲以上的老人,都可以享受“守老,賜幾棒,吃粥”的待遇。漢成帝時,享受這壹法定待遇的老人最低年齡降為70歲。每年秋天,當地政府都會進行人口普查,對老人進行登記,並舉行隆重的授棒儀式。
漢代設立了住宿照顧機構,收養孤老貧病不能自理的人。521年,梁武帝發布聖旨,決定在首都建康建立“敬老院”。隋唐五代也繼續設立此類機構,並派官員負責相關事務。元代設立敬老院,收養“寡、孤、老、弱、病、貧不告者”。
自先秦以來,社會上流行的鄉村飲酒儀式代代相傳。鄉村飲酒儀式由政府主持,敦促人們尊重長輩,促進尊老氛圍。這種農村飲酒儀式直到清朝光緒年間才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