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生產經營單位分析生產安全風險,建立防範機制,完善科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使各生產環節和相關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規、標準規程等規定,達到並保持壹定標準,並持續改進、完善和提高,使企業人、機、物、環境始終運行在最佳安全狀態,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在安全的前提下促進企業健康快速發展。
第二,評價方法及山西省概況。
評價辦法《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價管理辦法》
評估機構出具的證明:交通部出具壹級資質,省交通廳出具二級資質,市交通部門出具三級資質。壹級資質可評定壹、二、三級,二級資質可評定二、三級。
山西約有10家評估機構,包括山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中國船級社質量認證公司(山西分公司)以及職業發展研究會等數家機構。
三、標準化建設的評價對象(企業)。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標準化建設指導意見和交通運輸部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要求,凡在交通運輸領域從事經營建設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都要進行標準化建設,接受標準的評估。主要包括五類16分類運輸企業。
特定分類
壹、道路運輸企業1客運企業2危險品運輸企業3壹般貨運企業(含快遞企業)4貨運站5汽車站6機動車維修企業。
二、城市客運企業7城市公交企業8軌道交通企業(地鐵、輕軌)9出租車企業
三。港口企業10客運碼頭(含客運滾裝碼頭和輪渡)11普通貨運碼頭(含集裝箱和貨物滾裝碼頭)12危險貨運碼頭(含燃料供應碼頭)
四、航運企業13客運企業(含客運滾裝船運輸企業)14普通貨運企業(含集裝箱運輸、貨物滾裝船運輸、拖輪企業)15危險品運輸企業(含燃油供應船企業)
動詞 (verb的縮寫)工程施工企業16交通工程施工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