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同壹結構單元的地基,不宜局部采用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也不宜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性質不同的土層作為其持力層。當鋼結構高層建築的基礎底板或樁端接近或部分進入下伏土層的傾斜頂面時,宜加深基礎或增加樁長,使基礎底面或樁端均在同壹下層居室內,避免可能出現的不均勻沈降。鋼結構施工場地無法避開地震時可能引起滑移或地裂縫的河流、湖泊及老河邊緣地段,應采取有針對性的地基穩定措施,加強地基加固。當地震區高層建築基礎下的地基持力層中有可液化土層時,應采取措施消除該土層液化對上部結構的不利影響。為徹底消除地基土層液化沈降對鋼結構建築的不利影響,可因地制宜地選擇以下措施之壹:
1:密實法,如振沖法、砂樁擠密法、強夯法等。,用於加固地基,處理至土層液化深度的下界面,處理後土層的標準貫入錘擊數實測值應大於土層液化臨界值。
2.當采用深基礎時,基礎底面埋入液面以下穩定土層的深度不應小於500mm。
3.鋼結構工程建築采用樁基礎時,樁端伸入液化深度以下穩定土層的長度應根據樁的承載力計算確定,且不應小於下列數值,高層基礎持力層內的可液化土層應全部開挖。
以布局輕、重量輕而廣為人知的輕型裝配式房屋,在當前的城市建設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已經完成了臨時建築的標準化形式,在大家心中樹立了高效施工的理念。
輕鋼活動房的第壹個優點是不受任何地質環境的影響。無論是濕地還是枯燥地區,都可以進行有益的建設,節省大部分建設工期。通常的輕鋼活動房以幹式施工為主,適合在各種地質條件較差的環境下作業。抗震性能優異,造價較低,這也導致輕鋼活動房經常出現在地震高發區,安裝和防護相對較快。
很多混凝土房子都是需要有壹定的土壤地質水平才能建造的,而且隨著歲月的發展,對房子的需求也在逐漸增加,開發商對建造房子的效率和速度也越來越挑剔。即使這塊土地被發現有地質問題,它也被迫在蓋樓出售。這要承擔的結果壹定是超出了銷售的利潤,而且遇到颶風或者地震,也不會像輕鋼拖車那樣抗震防風,安全系數也不如輕鋼拖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