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管理職能廣泛突出;
2.負責它的交易管理有很高的控制度;
3.綜合社會保障服務功能薄弱;
4.較少獨立的權威;
5、權責脫節。
二、中國傳統市政管理職能的弊端:
從市政職能主體來看,體制過於集權。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長期使用計劃經濟體制。從政府與社會、市場的關系來看,政府管得太多太細,政企不分,政府與社會不分。市政府也不例外。從縱向關系看,集權過多,上級政府集權過多,城市政府缺乏獨立性和自主性。隨著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的改革,這種情況逐漸得到改善,但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解決。
從市級職能的範圍和重點來看,職能的界定不合理、不科學。從政府與社會、市場的關系來看,政府職能範圍過大,管了很多不該管、管不了的事,比如直接幹預企業的生產經營,而壹些應該管的事,比如社會服務、社會保障等,管不好、管不好。從縱向關系看,城市政府與上級政府、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之間缺乏科學合理的權責劃分。從市政職能的實現來看,單純依靠行政手段來管理城市事務,用多級行政系統的“塊”和指令性計劃來管理企業運營,而不是采取法律、經濟、技術和行政手段相結合的方式。
三、改革中國傳統市政管理職能的弊端:
中國經濟體制的轉型改革需要相應的市政職能的巨大調整,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從直接到間接、從微觀到宏觀、從規劃到市場的職能轉變後,進壹步將間接管理具體化,將宏觀職能與微觀職能相結合,將市場調節職能與城市服務職能相融合,仍然是市政管理的重要任務。過去我們註重控制功能,忽視了服務功能。現在要重視服務功能,少用控制功能。具體的改造任務和步驟主要有:
(1)市級職能分解是對原有的市級職能進行具體分解,區分哪些職能應該取消,哪些應該保留,哪些應該下放或轉移,哪些需要充實和加強。通過職能分解,確定各崗位的職責、任務、工作要求、工作內容、工作程序、行政運行機制和資格條件,將職能具體化,理順內外部工作關系,為落實人員和編制提供科學依據。這是實現市政職能轉變的第壹步。
(二)加強市政管理的法治化和制度化建設,市政管理就是法治,市政的各種決策都要以法律為依據。為此,首先要建立健全各種法律法規。包括機構的設立和編制,都應以法律形式確定。在法律的基礎上,實行政務公開,提高管理的透明度,讓各種違法事件受到法律的制裁。逐步形成法治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範的市政職能運行狀態。
(3)科學配置市級職能崗位,在分解市級管理職能的基礎上科學配置市級職能崗位:(1)同壹類業務由壹個部門集中管理,減少交叉扯皮的情況,提高工作效率;(2)對於必須由幾個部門管理的業務,要分清主輔關系,明確業務接口;(3)進行綜合管理,將壹些長期扯皮、難以劃清界限的業務合並到壹個部門,減少部門之間的摩擦,提高市政管理的效率。
(四)加強市政職能崗位的職業素質培訓,市政職能崗位必須符合市政工作要求。市政管理和人事部門應定期考核其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對不合格者及時更換,以保證市政工作的效率,實現市政公共服務的基本功能。
(5)改變市政管理手段。市政管理的手段要從單純的規劃手段、行政手段向經濟手段、法律手段轉變,尤其要註重公共政策的運用。在法律的前提下,運用穩健而靈活的公共政策往往會取得理想的管理效果。因此,加強公共政策的設計及其執行的管理藝術,是我國現代市政管理手段建設和市政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