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樂記》成書的時間和作者,歷來有兩種說法:
1.《季樂》是戰國時期孔子的弟子公孫尼子寫的。
2.這本書是由漢儒編纂的,引用了先秦諸子關於音樂的評論。
《樂記》壹書論述了音樂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關於音樂的本質,《樂記》中有精辟的論述,肯定音樂是抒發情感的藝術,認為:
“凡聲起,由人心生。人心所動,物盡其然。”
“凡聲者,生心者,為心所動,故為聲所形:聲寫之,謂之聲。”
《樂記》對音樂本質的論述具有樸素的唯物主義觀點。
2.關於音樂與政治的關系,《樂記》強調音樂與政治、音樂與社會的密切關系。它認為:
“使治天下之聲樂,其政也;亂世之聲怒訴,其政為善;亡國之聲哀思,其民困。發聲的方式與政治相連。”
這種理論迎合了封建統治者維護自身利益的要求。
3.關於音樂的社會功能,《樂記》主張音樂的使用要與管理國家事務、矯正社會風氣、禮儀和道德教育相協調,為統治者的文武服務。它認為:
“妳在祠堂裏高興,君主和臣民從上到下都聽它的,妳就恭敬:在宗族村裏,妳聽它的,妳就聽話;……"
“禮、樂、興、政皆如此,所以隨民心而出。”
“是前王的政治快感,不是因為他極度的胃口和耳目,而是因為他會教人民擺平好惡,回歸人性。”
4.關於音樂的美感,樂記有深刻的論述。它強調音樂給人的愉快感覺是人類生活不可缺少的,它認為:
“夫樂,樂也,人情不可免。”
作為先秦儒家美學思想的集大成者,樂記豐富的美學思想對兩千多年來音樂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世界音樂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不知道)樂記是《禮記》四十九篇之壹。《禮記》名為《樂記十九》,約五千字,包括11分章:樂本、樂倫、李樂、施樂、樂言、樂相、樂情、樂情。據西漢劉向記載,古代樂記共有23篇,每篇都記載在他的《別錄》中。《別錄》雖已失傳,但唐孔英達在《禮記註》中稱,《別錄》所載《樂記》篇在當時“猶存”。根據孔的記載,這23條包括了上述的65,438+065,438+0,以及奏樂和奏樂。
關於《樂記》的作者和時代,眾說紛紜。漢書?據《藝文誌》記載,古代的音樂早就有了,只是後來失傳了,到了秦朝就消亡了。漢初“獻書之路被拓寬”,河間王獻以地方之力搜集古籍、古樂,與生茂等“* * *收養周官等士”編成《樂記》。漢書?《藝文誌》所列《王虞集》二十四篇,可能是河間王獻所編《樂記》,並非漢人新作,而是先秦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