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男女結合,富家以經濟為基礎,官家以政治為基礎。
我希望通過婚姻形成壹股經濟和政治力量。淑女不嫁窮光蛋,乖乖女不嫁農家子弟,但也有少數貧女因相貌出眾被富人收為妾。窮人家的婚姻是基於生理需求和家庭繁衍。他們靠力氣和手藝吃飯。只要男方能養活幾口之家,女方就做家務。
民國時期,婚姻基礎沒有大的變化。1919五四運動後,城鎮進步青年受新思潮影響,向往自由婚姻,出現了基於感情的自由戀愛和自主婚姻。
新中國成立後,改變了舊的政治經濟制度,打壓地方政府。
地主富農成了專政的對象,舊的婚姻基礎被徹底打破。很多原來的乖乖女家庭進入了貧中農家庭,基於感情的自主婚姻取代了父母的包辦買賣婚姻。1966“文革”後,階級陣線非常明確,男女結合多以階級成分為主。“文化大革命”初期,我國貧農子弟與富農子弟的婚姻關系相繼解除。有壹段時間,富家子弟的婚姻圈子僅限於富家子弟。來自貧窮和中產階級農民家庭的年輕女性壹直在追求他們的配偶。
“辦(部)教(科)醫(衛)、
(軍事)”,帶有濃厚的政治色彩。70年代物質基礎改善,兩性結合的基礎開始從階級構成向物質條件轉變。女青年結婚時,要求男方買“三轉(自行車、手表、縫紉機)、壹環(收音機)”。80年代,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人們普遍追求致富,男女婚姻大多以經濟基礎為中心。20世紀90年代,城市改革打破了“
”,個體工商業蓬勃發展,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外出打工、經商、辦企業,知青、能工巧匠和壹些好的管理者、社會管理者成為專業戶,城鄉經濟快速發展,壹部分人先富起來,婚姻基礎演變為重視人才、知識、經濟。廣大年輕人根據自己的理想選擇配偶,可以自由戀愛和結婚。同時,封建的“
“這種觀念開始在壹些幹部子女中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