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業認為客戶在銀行開了信用證,所以收到的錢都進了保險櫃。其實這是壹個誤區。信用證屬於銀行信譽,確實高於付款交單、承兌交單等商業支付條款,最常見的是外商在信用證條款中附加壹些我們做不到的“軟條款”。“軟條款”違背了信用證的精神,使我們失去了收匯的主動權,最終達到了任人擺布的境地。因此,對於信用證條件下的D/P,要註意以下三點:第壹,要嚴格審查開證行的資信情況,那些信譽差、規模小的開證行需要由有資質的第三方銀行更換或保兌;第二,加強對信用證條款的逐條審查,不能做的條款要求對方修改,否則我們將拒收信用證;第三,我們憑付款交單議付的單據必須與信用證要求的單據壹致,這樣開證行才能無條件付款,否則我們將處於收不到外匯的境地。
●付款交單
付款交單可以分為即期和遠期。
即期付款交單,這種付款方式對賣方最大的風險就是客戶不買單,也就是不要貨。這種付款方式不適合成品出口交易,但對客戶的信用確實有好處。統壹規格質量的原料和積壓商品仍然可以使用,因為即使客戶不買單,賣家也可以轉賣或者召回商品,最多損失運費,商品仍然由賣家控制。
遠期付款交單(通常幾天)。這是壹種非常危險的付款方式,因為客戶拿到單據後,以各種借口提貨並停留幾天不付款,讓賣家“錢貨兩空”。壹般禁止使用這種方法。
●承兌交單
在這種支付條件下,客戶只要在買單時承諾幾天後付款,就可以拿到全套單據,到銀行提貨;至於幾天後客戶是否付款,全憑客戶信譽,對賣家沒有任何保障,容易造成賣家“空錢貨”,賣家應嚴格控制這種付款方式的使用。
●電匯(匯款)
關於電匯支付,最常用的有:
T/TB,簡稱裝船前匯款。表面上看,這種方式對賣家有利,但也有風險,尤其是那些專門為客戶生產的產品。壹旦工廠生產完,客戶不要貨,也不發貨前匯款,迫使我們專門為他們生產的產品變成“庫存”或“羊肉當狗肉”,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對於金額較大的產品應慎用這種付款方式,對於規格質量統壹的商品或積壓商品有利。
T/TD,是T/T的簡稱,即貨物裝船後,賣方會傳真壹份單據(通常是提單)給客戶,客戶收到後會立即匯款給賣方。這種方式比T/TB風險大得多。如果客戶不匯款,賣家就收不到款,支付外部運費。因此,這種方式只適用於客戶信用好、營業額小或規格質量統壹的商品,以及積壓的商品。對於專門為客戶生產的產品,嚴禁大量囤貨。
T/TA,以下簡稱t/t,即客戶在收到貨物幾天後匯款給賣方。這對於賣家來說是壹個非常有風險的支付條款,取決於客戶的信譽。如果客戶收到貨後以各種理由不付款,很容易導致賣家“錢貨皆空”的情況,賣家要謹慎。
為了安全收匯,不僅要選擇正確的付款方式,還要註意:了解客戶的資信情況。從某種意義上說,客戶的口碑比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更重要。客戶信譽良好,即使交易中出現意外問題,雙方也能合理處理;如果客戶信用不好,到處設陷阱就很難收匯。同時,要充分發揮我國信用保險的作用,需要投保D/P、D/A、T/T、L/C下的航空運輸信用保險,壹方面信用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其在國外的機構了解客戶的信用,另壹方面壹旦出險,出口商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