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外包是指政府將政務中心窗口向企業、公民、各類市場組織和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以政府機構或部門為簽約主體,明確有條件資質的準入制度,在壹定程序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報酬與服務數量、質量、效率掛鉤、考核結果標準化的合同方式,承包給相關市場主體(社會組織)。
2.法律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九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被開除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終止與單位的人事關系,不得再擔任公務員。行政機關公務員在除開除處分外的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且無再次違法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解除處分。處分解除後,晉升的工資等級、職級、職務不再受原處分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或者撤職處分的,不得視為恢復原職級或者職務。
二、外包是什麽意思?
勞務外包是指發包人將其特定的工程或生產經營項目承包給承包人,承包人招用工人完成承包的工程。承包人從發包人處取得工程款和承包費,賺取利潤,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它與勞務派遣的區別如下:
1,法律關系不同,這是兩者的主要區別。在勞務派遣中,三方之間存在三種法律關系。勞動力的實際使用者是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是勞務派遣單位,區別於傳統的勞動關系;外包雇傭三方之間只有兩種法律關系。勞動力的實際使用者和用人單位都是承包人,勞動者和承包人之間的勞動關系與標準勞動關系相同。用人單位不直接管理勞務承包單位的職工;
2.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受合同法、勞動合同法等勞動法律規範調整;承包單位與承包單位之間訂立的合同,受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民事法律法規調整;
3.學科資質不同。勞務派遣單位必須是嚴格按照《公司法》有關規定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用工單位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承包人和發包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
4.合同標的不同。壹般來說,勞務派遣協議是以派遣時間和費用標準為標準,按照約定派遣的人數結算費用。契約的對象壹般是人。勞務外包壹般按照預先確定的勞務單價和勞務承包單位完成的工作量結算,合同標的壹般為物;
5.違法的後果是不壹樣的。在勞務派遣過程中,被派遣勞動者受到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除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勞務承包單位對勞動者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