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篇講話中,劉少奇針對當時文化教育工作者和黨內存在的壹些錯誤思想和模糊認識,明確闡述了知識分子是工人階級的壹部分的思想。
首先,他在明確工人階級定義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了文化教育工作者(即知識分子的主體)是工人階級的壹部分的思想。他說:“按照馬克思的說法,工人階級是雇傭工人,即他們沒有生產資料,靠出賣自己的勞動獲得工資來維持生活,作為他們生活的全部來源。”他接著說,“有兩種工資勞動者: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所以受雇的員工也是工人階級的壹部分,教師也是。”他還以中小學教師、大學教授、工程師、記者、編輯、演員等等為例,說他們都是雇傭勞動者,也就是說他們都是工人階級的壹部分,然後他得出結論,腦力勞動者也是工人階級的壹部分。
工人階級內涵的變化
改革開放20多年來,工人階級的外部環境發生了迅速變化,主要包括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各種所有制的出現、現代企業制度改革、信息革命以及知識經濟和網絡經濟的發展。
工人階級的狀況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壹方面,中國的工人階級發展迅速。到1999,從事二、三產業的人數達到3.5億多人,占全國從業人員的壹半(《中國統計年鑒》);另壹方面,工人階級的概念發生了重大變化。
什麽是工人階級?在中國,“工人階級”的概念隨著時代的變遷經歷了三次大的變化。
首先,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於工人階級的概念是指雇傭勞動者和無產階級。主要是從事體力勞動的產業工人。勞動者掙的工資是只能維持勞動力再生產的勞動力價值。上述觀念特征與建國前我國工人階級的狀況基本壹致。
第二,在中國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工人階級的概念與“戶籍身份”和“所有制”密切相關。與單壹公有制的所有制結構相對應,工人階級包括國有和城鎮集體企業的“工人”,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具有工人身份的人,即使從事農業勞動(如國有農場職工)、管理勞動(如政府工作人員)、腦力勞動(如教師、科研人員),也仍然是工人階級。做農民的人,即使從事產業勞動(比如公社、大隊企業的工人),也還是農民。知識分子階層在工人階級中處於微妙的地位。雖然是“員工”,卻享受著員工的壹切福利;但在政治思想領域,他們經常被批判,被稱為“臭老九”和“資產階級”。改革開放後,鄧小平明確指出知識分子是工人階級的壹部分。
第三是當代工人階級的概念。2001新修訂的工會法第二條規定“工會是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第三條規定“我國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中以工資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這是法律語言對工人階級的定義。”雇傭勞動者”也是對馬克思“雇傭勞動者”概念的回歸。社會上流行的稱呼是“工人階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