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形資產出資不得超過壹定比例。公司成立時,貨幣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30%,即無形資產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70%。公司申請上市時,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養殖權、采礦權等。)占其最近壹期末凈資產的比例不超過20%;
2.無形資產投資的形式有壹定的限制。即無形資產必須符合可以用貨幣估價、可以依法轉讓、股東不得以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等出資的要求。
3.涉及非專利技術的,該技術是否以合法方式交付給公司,公司使用該技術是否存在障礙;
4.以專利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出資的,應關註剩余保護期、是否允許第三方使用、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5、如專利、商標、技術成果等。,必須明確其歸屬,就是要說明它是否屬於職務成果;
6、應該評估價格。
二。無形資產管理的內容:
無形資產管理內容豐富,涉及領域廣泛。
1,無形資產管理分為:無形資產宏觀管理和無形資產微觀管理;
2.無形資產管理按無形資產構成要素分為廠商名稱管理、專利管理、商標管理、技術(商業)秘密管理和域名管理;
3.無形資產管理按照無形資產形成的階段進行分類:開發設計階段管理、權利申請階段管理、權利維護管理和應用管理;
4.無形資產管理按無形資產的功能分類:無形資產內部管理和無形資產外部管理;
5.無形資產管理按地區分為國內管理和國際管理;
6.無論如何管理無形資產,在無形資產管理活動中都應該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的設立及其職能。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的設立和人員配備也是無形資產管理的內容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