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2.2-1確定瀝青混合料拌和與壓實溫度的適宜溫度
具有適於混合的粘度和適於壓實的粘度的瀝青結合料的粘度測量方法
表觀粘度(0.17±0.02)Pa?s(0.28±0.03)Pa?s T 0625
運動粘度(170±20)mm2/s(280±30)mm2/s t 0619。
賽波特粘度(85 10)s(140 15)s t 0623。
熱拌瀝青混合料施工溫度(℃)表5.2.2-2
施工順序中的石油瀝青標號
50, 70, 90, 110
瀝青加熱溫度為160 ~ 170 155 ~ 165 150 ~ 160 145 ~ 155。
礦料在間隙式攪拌機中的加熱溫度比瀝青高10 ~ 30。
礦料在連續拌和機中的加熱溫度比瀝青高5 ~ 10。
瀝青混合料出料溫度為150 ~ 170 145 ~ 165 140 ~ 160 135 ~ 155。
在儲存過程中,混合料儲存倉的儲存溫度不得下降超過10。
混合物的廢溫度高於200 195 190 185。
運輸到現場的溫度不得低於150 145 140 135。
混合料的攤鋪溫度
不低於正常施工140 135 130 125。
低溫施工160 150 140 135
待碾壓混合物的內部溫度不得低於正常施工溫度135 130 125 120。
低溫施工150 145 135 130
軋制後的表面溫度不得低於鋼輥的80 70 65 60。
輪胎壓路機85 80 75 70
振動壓路機75 70 60 55
開放交通的路面溫度不得高於50 50 45。
註①瀝青混合料的施工溫度采用帶金屬探頭的插入式數字溫度計測量。表面溫度可以用表面接觸溫度計測量。當使用紅外測溫儀測量表面溫度時,需要對其進行校準。
(2)大壩的施工溫度。表中未列出的130號、160號、30號瀝青通過試驗確定。
5.2.2.2聚合物改性瀝青混合料的施工溫度根據實踐經驗並參照表5.2.2-3選取。壹般施工溫度應比普通瀝青混合料高10℃ ~ 20℃。對於直接註入冷乳膠的改性瀝青混合料,應進壹步提高集料的幹燥溫度。
聚合物改性瀝青混合料正常施工溫度範圍(℃)表5.2.2-3
工作序列聚合物改性瀝青品種
SBS SBR膠乳EVA,PE
瀝青加熱溫度160 ~ 165
改性瀝青現場生產溫度為165 ~ 170 ~ 165 ~ 170。
成品改性瀝青的加熱溫度不超過175-175。
骨料加熱溫度為190 ~ 220 200 ~ 210 185 ~ 195。
改性瀝青SMA混合料出廠溫度為170 ~ 185 160 ~ 180 165 ~ 180。
混合物的最高溫度(廢物溫度)195
混合料的儲存溫度在混合和卸料後不得降低超過10。
攤鋪溫度不得低於160。
初始壓力起始溫度不應低於150。
軋制結束時的表面溫度不得低於90℃
交通開放時,路面溫度不高於50℃
註:①同表5.2.2-2。
(2)當采用表外聚合物或天然瀝青改性瀝青時,施工溫度由試驗確定。
5.2.2.3 SMA混合料的施工溫度應在改性瀝青混合料的基礎上,根據纖維的品種和數量以及礦粉的用量適當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