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人數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沒有限制。有些大公司有幾十萬甚至幾百萬人,就要成立股東會。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最少2人,最多50人,不需要設立股東會。
2.股份資本以不同的方式劃分。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可以不劃分為等份,其資本按照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劃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必須相等,其股本劃分較小,每股金額相等。
3.發起人以不同的方式籌集資金。有限責任公司只能向發起人募集資金,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其股票不能公開發行,更不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過發起或集資的方式向社會募集資金,其股票可以公開發行和交易。
4.股權轉讓的條件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依法自由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本;股東依法向公司以外的人轉讓其股本時,須經半數以上股東同意方可實施;在同等轉讓股本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交易和轉讓,但不能退股。
5.財務公開程度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狀況只需要在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內交給股東,不需要公告和查閱,財務狀況相對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因其設立復雜且需要定期公布其財務狀況而難以操作和保密。
股份有限公司的優勢:
1,可以加速資金集中。
通過成立股份公司,可以大規模吸收社會閑散資金,將多余的生活資金轉化為生產資金。應該說,股份公司在集中小額資金形成巨額資本的過程中發揮著獨特的作用,對國家整體經濟發展極為有利。股份公司主要通過發行股票向公眾籌集資金。
2.促進企業提高管理水平。
傳統企業最大的弱點之壹就是財產所有權、經營權和監督權的壹體化,使得企業缺乏利益機制的驅動。國家連續多年投入大量資金,但同時卻得不到應有的收益。成立股份公司是實現公司所有權和公司經營權分離的重要企業形式。
3.實現資金穩定性和股份流動性的有機結合。
股份公司的穩定發展不僅取決於結構合理的市場、正確的公司目標和宗旨、德才兼備的管理者,還取決於保持公司資本的穩定。這樣,企業就能有效地、有計劃地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從長遠發展的角度開展事業。股份公司制為實現資本穩定創造了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