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社會拓展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城鎮居民醫保、繳費、交易和信息錄入,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登記;開展勞動保障政策、法律法規咨詢服務,協助信訪和監察工作。
(2)社區社會救助服務。負責城鄉低保、低收入家庭認定、醫療救助、精神藥品救助、五保、救災、慈善、臨時救助等各類社會救助的日常管理和服務;了解轄區內困難群眾情況,建立困難群眾信息庫,完善社會救助信息網絡平臺,整合社會救助資源,做好社會救助金發放認證工作。
協助有關部門落實社會救助的優惠扶持政策;搭建居家養老服務平臺,為社會提供社會化養老服務;做好雙擁優撫、殘疾人服務、殯葬服務等社會事務。
社區服務是指政府、社區居委會、數字社區等力量直接為社區成員提供的公共服務和其他物質、文化、生活服務。
當前,隨著我國經濟成分、生活方式、社會組織形式和就業形式的日益多樣化,越來越多的“單位人”轉變為“社會人”,大量退休人員、下崗職工和流動人口進入社區。社區居民的物質、文化和生活需求日益多樣化和多層次化。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多方面的需求對社區服務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有利於擴大黨的執政基礎,體現政府的行政宗旨;有利於擴大就業、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有利於不斷滿足居民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當前,做好社區服務應著力於:為群眾提供便利和實惠,為特殊群體提供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優撫服務,為下崗職工提供再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服務。社區服務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壹種貼近基層、服務居民的新型社會服務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