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我國醫療資金投入較低,醫院不得不想方設法降低護理成本,以維持其正常運轉。很多醫院采取減少護理人員的方法,大量聘用成本較低的護士來替代護理人員。這種方式確實能為醫院節省不少成本,但卻讓醫院護理的服務質量直線下降。由於素質參差不齊,缺乏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醫院聘用的臨時護士服務態度差,出錯率高,大大降低了醫院的服務質量,對患者的生命安全構成了潛在威脅。
(二)護理服務模式存在缺陷,人文關懷不足。
我國傳統的護理服務模式主要是“生物醫學模式”,註重護理工作的分工,忽視了患者的心理需求。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健康的要求越來越高,對自己的就醫權利有了高度的認識,不再是以前只看病、只吃藥的觀念。他們需要被關心和尊重,醫護人員需要對他們的問題給出滿意的答案。顯然,缺乏人文關懷的傳統護理模式已經不適應社會的發展。
(3)護士缺乏法律知識和教育,護患糾紛不斷。
新醫改對醫療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護士往往缺乏這樣的教育,尤其是法律知識教育,法律意識不強,為護患糾紛埋下了隱患。護理工作的性質決定了護士必須與患者有密切的接觸,但在接觸中,患者或其家屬往往會因為言語不慎而產生不滿。臨床護理中缺乏法律知識,不能認真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因工作繁忙未做好相應護理記錄,事後未補或與病歷不符等諸多因素都容易引發護患糾紛。
(D)護理考核方式簡單粗放,工作積極性不高。
我國的護理考核方式主要側重於理論考試、操作考試、護理資料記錄等最終硬性指標,而忽視了服務態度、解決問題能力等柔性指標。簡單粗放的考核方式使護士忽視護理過程的質量,只是被動地為了工作而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不高。